司法考试刑法总则犯罪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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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总则(题目编写)一、刑法的解释(四星)1,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占有的财物”,属于哪种解释?(2009-2-1-A)答:当然解释。因为当然解释是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或者说,刑法条文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某些内容,但当然包括这些内容,小孩子都应该知道的。2,将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出售”,是扩大解释吗?(2009-2-1-B)答:不是。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是指有偿转让、有偿交付伪造的货币,即只有“销售”的含义

2、,并不含有“购买”之意,因为《刑法》第171条同时规定了购买假币罪。这是类推解释。3,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将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这种说法对吗?(2008-2-20与2009-2-1-C相结合)答:对。因为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是法律允许的解释。4,能否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的行为?

3、为什么?(2006-2-20-C)答:不能。在我国刑法中,有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两个罪名,所以不可以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五星)1,禁止类推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实质侧面的具体要求;刑罚法规的适当则是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性的要求。这句话对吗?为什么?(2010-2-1)答:不对。禁止类推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形式侧面的具体要求;刑罚法规的适当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确定性的要求。刑罚法规适当(确定的罪刑法定,又称实体的适当或者适当处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要求,即罪刑法定不仅仅在形式上要求法官定罪量刑必须以刑

4、法的规定为准,而且要求刑法规定本身就必须是合理的。如刑法不应该动用刑罚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刑罚的轻重应该与犯罪的危害性大小相适应,禁止残虐的刑罚。2,由于简单罪状没有对刑法分则条文作出具体的描述,所以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请问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006-2-1-D)答:不正确。虽然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立法的明确性,但法律的明确性可以通过立法规定与对法律的解释共同完成。只要简洁的立法不妨碍合理的解释,而合理的解释又可以完成罪状明晰的任务,就认为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3,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罪犯的人身危险性

5、和罪犯的年龄相适应。这句话对吗?为什么?(2005-2-51-C)答:不对。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但并不要求与罪犯的年龄相适应。4,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允许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请问这句话是否正确?为什么?(2004-2-16-D)答:正确。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相对应的概念,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明确性的要素,例如,人、枪支、财物等。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司法活动中需要法官进行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够认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罪刑法定原则排斥规范的构

6、成要件要素,刑法中的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应当尽可能少。但是,刑法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依赖于法官解释的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成为罪刑法定原则适用的例外。5,在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只能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刑法典,不可能是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这个说法对吗?为什么?(2006-2-1-B)答:不对。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民意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而且只能是立法者立法活动的结果。国务院无权制定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但除刑法典外,单行刑法也可以制定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

7、范,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的范围。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四星)1,美国公民甲乘坐隶属于我国一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旅行,当汽车驶入缅甸的边境后,与韩国的乙由于琐事发生口角,一怒之下将乙打成重伤。对于甲的行为,能否适用我国刑法?依据是什么?(2007-2-51-B)答:不能。因为与航空器、船只不同,地面交通工具的国籍不影响管辖权。根据刑法原理,发生在他国境内,犯罪人与受害人都与我国无关的普通刑事案件,中国刑法不享有刑事管辖权。2,甲国公民A,在乙国贩卖毒品,获得巨额赃款后,来中国挥霍。中国法院应该适用属

8、地管辖原则对其行使管辖权。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007-2-51-C)答:不对。A所实施的毒品罪是国际犯罪,其没有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也没有侵犯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所以,应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其行使管辖权。3,甲国公民A,在乙国绑架了我国公民B,请问我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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