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753786
大小:17.4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2-23
《xx年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XX年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 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战略资源,规范稀土生产经营活动,保护环境,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稀土矿产品,是指从混合稀土矿、氟碳铈矿、南方离子型稀土矿等稀
2、土原矿经采选后获得的精矿及其他稀土矿产品。 本办法所称稀土冶炼分离产品,是指稀土矿产品经冶炼分离后生成的稀土氧化物、盐类和其他化合物等。 第三条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的稀土产品,包括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生产、销售的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以及利用国外进口的稀土矿产品和从稀土废旧物品中提取生产的稀土产品。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本年度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
3、培训计划XX年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 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战略资源,规范稀土生产经营活动,保护环境,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生产,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稀土矿产品,是指从混合稀土矿、氟碳铈矿、南方离子型稀土矿等稀土原矿经采选后获得的精矿及其他稀土矿产品。 本办法所称稀土冶炼分离产品,是指稀土矿产品经冶炼分离后生成
4、的稀土氧化物、盐类和其他化合物等。 第三条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的稀土产品,包括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生产、销售的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以及利用国外进口的稀土矿产品和从稀土废旧物品中提取生产的稀土产品。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本年度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计划执行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稀土开采、生产和出口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牵头做好指令性
5、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计划的编制、下达、监督和管理工作。 有关省、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企业计划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央企业负责所属企业计划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属地行政区工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第六条稀土矿产品生产企业申请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取得采矿许可证; 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列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公告; 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申请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6、 符合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列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公 告;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达到相应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企业申请计划应填写《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申请书》。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九条地方企业应于每年9月10日前向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上报下一年度计划申请书。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受理
7、企业申请后,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资质条件及相关计划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于每年10月1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条中央企业应于每年10月1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下一年度计划申请书,同时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总量计划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审查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上报的申请书,确定有关省和中央企业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于本年12月10日前和下一年度6月10日前分两批下达计划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