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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1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一、历史概况西周最后一个国王周幽王是个昏庸的国王,他宠爱褒姒,想杀太子宜臼(东周平王),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宜臼的母亲是申侯的女儿,申侯勾结犬戎攻周,公元前771年,西北的犬戎族攻破镐京,杀死周幽王于骊山下,西周积累的货物宝器,全部被犬戎掠走,西周灭亡。平王靠诸侯的援助迁都洛邑,建立东周,王室衰弱,下降为中等国家。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春秋时期从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是我国奴隶社会的瓦解时期。平王东迁洛邑以后,王室直接管辖的土地、人口所剩无几,兵力大为减少。各诸侯渐渐不再听从天子的命令,天子反而依附强大的诸侯。有一次,晋
2、侯准备召开诸侯会议,恐怕诸侯不来参加,就把周襄王请去,以朝天子的名义来开诸侯会,果然达到目的。诸侯召天子,而且召之即来,说明天子已经威信扫地。周天子在经济上也很贫困,遇事不得不向诸侯求援。周平王去世时,丧葬费筹集不出来,即位的周恒王,只得派人到鲁国去,乞求鲁国给些财物好办丧事。春秋时期,诸侯国有100多个,为了争夺土地、人口,一些较大的诸侯国,不断进行兼并战争。谁战胜了,就召开诸侯国会议,迫使大家承认他的霸主地位,成为“霸主”。先后起来争霸的有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历史上称为“春秋五霸”。春秋初期,各诸侯国尚能遵循西周的礼法。中叶以后,社会发生
3、了深刻的变化,王室权力下移。周天子虽然名义上还保持着“天下宗主”的地位,但“宗子维城”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奴隶制礼法制度也相应遭到破坏,出现“礼崩乐坏”的局面。西周时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到了春秋,“礼乐征伐出自诸侯”,出自卿大夫,甚至出现“陪臣执国命”,卿大夫的家臣把持国政的局面。调整奴隶制等级秩序的礼法制度已失去其应有的约束作用,出现了礼的僭越。本来郊祭是天子祭天之礼,是周天子的权利,而鲁喜公也用郊祭之礼。旅本来是祭山之礼,是诸侯的权利,鲁国大夫季氏也旅于泰山。各诸侯国为适应本国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相继开展立法活动,如齐国管仲立法,晋国的“被庐之法”、“
4、夷蒐之法”,楚国的“仆区之法”“茆门之法”等等。战国时期是从公元前475年至公元前221年,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春秋后期,晋国政权为卿大夫控制。战国初年,卿大夫中的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国。稍后,齐国大夫田氏完全控制了齐国政权,继而代之原来的国君,建立田氏齐国。这样一来就形成了齐、楚、燕、韩、赵、魏、秦“战国七雄”并立的局面。春秋以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奴隶主驱使奴隶开垦荒地。这些田地成了奴隶主的私产。由于奴隶的不断反抗和逃亡,一些奴隶主改变他们的剥削方式,出租田地给劳动者,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自已留一部分维持生活。这样,占有大量土地的奴隶主,
5、成为封建地主;为地主耕种田地的奴隶,成为农民。封建地主与农民两个新兴的阶级就产生了。地主阶级为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在各国掀起变法运动。李悝在魏国变法,吴起在楚国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是其中比较彻底的。商鞅是卫国的没落贵族,他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来到秦国。秦孝公听商鞅谈论富国强兵的道理,一连几天不知疲倦,非常赞同他的变法主张。秦孝公召集群臣,讨论变法。代表旧贵族势力的大臣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效法古制,依照旧礼,才不会出偏差。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商汤、周武,没有依照古制而成就王业,夏桀、商纣,没有改变旧礼也不免亡国。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效法古代。秦孝公坚决支持
6、他变法。公元前356年,商鞅开始变法。主要有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建立县制等,商鞅变法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太子师傅公子虔、公孙贾等鼓动太子反对变法。商鞅处罚公子虔,割了他的鼻子(劓刑),又处罚了公孙贾,处以墨刑。这样一来,新法得以顺利推行,秦孝公死后,公子虔诬告商鞅谋反,商鞅被“车裂”(五马分尸,将人的四肢和头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让马向不同方向飞驰奔跑,撕裂人的肢体。)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封建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加强,逐步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各国经过变法或改革,封建制度逐步确立起来。地主阶级统治代替了奴隶主贵族统治,地主阶级和
7、农民阶级的矛盾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封建社会形成了。二、春秋战国时期的立法概况进入春秋时期以后,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传统的法律体制越来越暴露出其不合理性,与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相冲突。在形式上保守,内容上陈旧,已不能适应社会变革的新形势,无法满足新的社会关系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春秋中期以后,打破旧的法律传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便在一些诸侯国中出现。其中最为突出的郑国的“铸刑书”、邓析的“竹刑”、晋国的“铸刑鼎”;此外,其他一些诸侯国也进行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一)郑国“铸刑书”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铜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
8、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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