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理赔中的应用 汽车保险理赔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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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理赔中的应用【摘要】在现今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中,“保险”贯穿于各个领域,它基于法律的基础更加完善和丰富。损失补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在汽车保险理赔中它既体现了保险的基本职能和作用,同时也是在理赔应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在汽车保险实务中,曾经存在最大的纠纷之一就是围绕着损失补偿原则展开的。既在机动车全部损失的情况下是应当按出险前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还是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从而产生了争议。试图从相关法律条例及损失补偿原则的深刻内涵来解释损失补偿原则在汽车保险理赔中的实际应用。【关键词】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汽车;理赔一、损失补偿原则的产生及含义的解释在保险实

2、践中运用损失补偿原则可以追溯到海上保险的产生。现代意义的保险源于意大利海上保险。当时保险人的职责是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损失的赔偿。后来的损失学将保险看做是一种经济上的制度安排,由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由于未来不可预测,特定,偶然的事故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而在损失补偿原则中形成了以下规定:“有损失,则赔偿;无损失,不赔偿;损失多,赔偿多;损失少,赔偿少”。因此说来损失补偿原则贯穿了整个保险进程中。补偿原则是包括机动车辆损失在内的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按照这个原则,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一方面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充分的赔偿,使其财产尽可能的恢复到发生保险事故

3、之前的状态。如果是足额保险,保险人必须向被保险人赔偿与损失额相等的赔偿,是保险人的财产完全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态。另一方面,被保险人也不可能使其财产比保险事故发生前多,这就是“补偿”的要义所在。具体说,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保险人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在保险金额以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的经济补偿的原则。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和内涵的分析损失补偿原则运用于财产保险中,在财产保险中,各种财产因其在不同时期存在不同的市场价值。所以在投保时,主要采用不定值保单的形式,即在投保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不加以约定,而是

4、留待损失发生时再核定。这就往往会出现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以及超额保险。而在不同的情况下,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也是不同的。足额保险的保险赔偿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保险的保险赔偿不超过保险金额且按比例赔偿;对于超额保险保险赔偿不超过实际价值。总之,保险人履行损失补偿原则时必须根据以下几个限度,以保证被保险人既能恢复失去的经济利益,又不会因保险赔款而得到额外的收益。1、以实际损失为限。这是损失补偿原则最基本的限制条件。当投保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人应安合同规定支付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根据当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

5、,保险人所能给予的经济补偿恰到好处的能使被保险人发生的损失恢复的事故前的状况。从原则上讲,“实际损失”应该是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标的的“损失部分”的市场价值。所以赔款应以当时的市场的实际价格计算。2、赔偿应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赔偿只能等于或低于保险金额,因为保险金额是保险人以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最高限额。简要说就是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损失金额少于保险金额赔偿按损失金额赔款,当损失金额大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赔款。3、赔偿应以保险利益为限。保险利益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基本依据,因此实施损失补偿原则的第三个限度就是以保险利益为限。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对遭受损失的财

6、产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尤其是在重复保险和超额保险中这一限制尤为重要。4、损失补偿是保险人的义务。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会对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保险人应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处理事故,并尽快与索赔人达成协议并及时赔付被保险人。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法律条款及案例分析中国保监会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年版)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年版)第12条明确规定:在发生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这些都是损失补偿原则所要求的,也是为保护汽车保险作为一种积极的社会经济制

7、度所要求的。(1)当汽车发生全损时,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的按事故发生时的市场实际价格计算。案例1:王先生在2006年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为爱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先生驾驶爱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汽车全损,交警判定王先生付全责,汽车残值为4万元,发生事故时汽车的实际市场价格为16万元,则王先生可以得到多少赔款?解析:根据损失补偿原则的应用及限制条件王先生投保的保险金额高于当时汽车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格,保险公司应根据当时的实际价值理赔王先生。赔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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