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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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30-

1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取得成效佳木斯市现有城乡社区1241个,其中城市社区279个,农村社区962个。“十三五”期间佳木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城乡社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30-

2一是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我市坚持“一体化”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市委统筹领导、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县(市)区委一线指挥、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头带动、村(社区)党组织具体落实的五级引领责任机制。整合“劳动者服务站”“青年志愿服务站”“妇女维权服务站”等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建立起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集群。全面推行“三联三结对”共建模式,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评议”活动,引导1200余个中省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4万余名在职党员深入社区,办理民生实事6万余件,达成群众“微心愿”2.4万余个,党建引领社区服务的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二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定出台《佳木斯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佳木斯市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佳木斯市专职网格员考核暂行办法》《佳木斯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试行)》等10余个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网格员的基本职责、人员管理、表彰奖励、保障措施、退出机制等内容。编发了《佳木斯市专职网格员工作指南》,对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日常工作内容标准、行为规范予以明确,指导专职网格员按照规范做好日常入户走访、排查矛盾隐患、了解群众需求、解决民生困难。出台了《佳木斯市社区(村)专职网格员“星级”评定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了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星级”管理为手段,以岗定责,以绩定星,以星定奖,责权利相统一的专职网格员“星级”管理及奖励机制。-30-

3三是社区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全市城乡社区按照“1+X+N”模式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6万名。印发《关于明确各区社区(村)专职网格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佳民联〔2020〕5号),将社区专职网格员补贴由1450元/月,提高到2800元/月,大幅度提升了网格员的待遇保障,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全市村(社区)“两委”成员5792人,社会工作者400余人,注册志愿者35.5万人,注册登记类社会组织600余个。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社区服务新格局初步建立。四是社区为民服务效能明显增强。健全完善村(社区)“两委”班子包组联户、巡村(社区)访户、遍访群众、民情恳谈等联系群众制度,年均发现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万余件。建立领办代办机制,组织村(社区)干部轮流坐班,按照“统一受理+归纳分类+集中领办代办”的“三合一”办理模式,为群众提供送到家门口的服务。创新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等服务事业,建成具备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城镇社区服务中心8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4个,社区日间照料床位176张,57%的街道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发展,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更加完善,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特别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安民应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平安社区创建再上新水平,社区疫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30-

4(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关键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基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意义深远而重大。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以及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我市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党建引领下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有待优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尚存短板,多元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缺乏长效机制,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应用还比较薄弱,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拓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30-

5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党建引领机制,推进改革创新引领,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基础服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队伍健全、服务专业、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佳木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汇聚各方资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方向,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市场主体等各类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建设,让各类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和全体居民更加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供给,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30-

6(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站)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5%.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健全,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表1“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30-

7三、主要任务(一)构建城乡社区服务格局-30-

81.完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开展基层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推动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村(社区)开展服务。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导。统筹考虑人口规模、需求结构和服务半径等因素,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合理保障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需求。积极扶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奖励、资助机制,将转变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招标方式、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机制,为社会组织提供制度化的参与渠道。2.健全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逐步增加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组织实施发展社工站蒲公英专项行动(2022-2025年)和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2-2023年),培育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发展协会及各行业协会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建立“以资源换服务”新模式,补充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足和资源闲置问题,鼓励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建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目录,推行政府采购、定向委托、公益创投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专栏1发展社工站蒲公英专项行动(2022-2025年)-30-

9专栏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2-2023年)①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重点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邻里互助类、乡村振兴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发挥作用;②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围绕居民服务、公益慈善、平安建设、生态环保等内容,培育一批突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③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工程”。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围绕居民服务、融入社区治理、参与文明创建、开展关心关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30-

103.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合理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持续优化网格设置,按照“1+X+N”模式配齐配强网格员,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民族宗教、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和工作职责,规范网格员工作流程,推动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网格,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职能部门的监督权,建立“发现问题、流转交办、按责处置、结果反馈、评价终结”闭环工作流程。健全网格员队伍的配备、管理、培训、保障、激励等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党组织建设,强化网格党组织整体功能,组织在职党员、居(村)民小组长、楼栋长、物业企业员工、社区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团结组织群众,建设“全科网格”,开展“组团式”服务。4.实现社区服务即时响应。落实社区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制度,及时响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实现呼有所应、求有所助、难有人帮。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要公开服务事项、办事(代办)流程和办结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协助群众网上自助办事,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特殊项目可开展8小时以外线上服务,及时响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精准匹配社区居民需求。-30-

115.促进多元主体参与。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由社区“两委”统筹、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慈善资源支持的“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资源换服务、招商引进、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组织以项目化形式参与社区服务,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五社”联动效应,广泛汇集各类社会资源,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城乡社区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到2025年,全市每个城乡社区均结合居民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建尽其用。(二)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30-

121.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政府腾退、新建开发项目配建、预留、返还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完善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以资源换服务等方式,提高设施利用率和运营水平。加强社区养老、托育、助残和公共卫生等专项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社区服务设施社会化运作机制,对老、旧、小、闲置社区用房,可委托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改造升级进行有效运营,开设各种便民服务场所。2.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做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社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执行居民价格优惠政策。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设置社区功能站室和配套服务设施。所设站室能够满足居民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居民的重要功能。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场地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提倡“资源整合、一室多用”,实现“一居(站)一品”。-30-

133.强化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便民商业服务场所布局,合理设置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公交、环保、产品质量监督等公用事业服务线下网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丰富便利店、菜市场、社区食堂、维修店、家政服务点、家居装饰、装修以及文化、娱乐、健身、康养等便民商业网点,一站式满足居民生活和服务消费需求。在农村社区加强农资供应、农机维修、金融通讯、电信电商、快递物流等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供给能力。专栏3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布局①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直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共事业服务事项;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根据下放权限,面向辖区居民、驻区单位办理、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共事业服务事项;设立社会工作站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③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站:向辖区居民直接提供便民服务,辅助开展居家养老、幼儿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提供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活动场所,提供居民自治、社区协商、社区教育、科普宣传、群众活动场所;设置社会工作室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④居住小区服务点:开展针对居民生活所需,引入各类服务资源,重点开展商品递送、家庭保洁、日间照料、老年配餐等便民服务。(三)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30-

141.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范围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新建10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道层面达到全覆盖,形成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骨干的“一中心多站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助医助洁助浴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积极推进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优惠和便利。2.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托育服务功能。探索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区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30-

153.发展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社区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服务质量。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服务人口规模,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满足群众需求、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30分钟健康服务圈。4.发展社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构建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下沉,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强化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加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医保服务事项下放至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办”服务。-30-

165.发展社区教育服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发挥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统筹共享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扩大社区学习资源供给。加强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建设社区教育学院,用好黑龙江社区教育网,推动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社区推动力度。6.发展社区就业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社区居民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劳务就业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选树充分就业社区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社区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7.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服务。2025年,城乡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策划实施一批民生分量重、社会关注度高、边际带动性强的公共文化项目。立足社区群众文化需求,以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30-

17为核心,充分挖掘社区特色文化资源和文艺人才资源,不断培育和壮大社区文化队伍,推动形成一批社区特色文化品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2025年实现城乡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区发展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项目兴趣爱好小组。每个社区拥有2个以上能经常开展活动的队伍,并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健身活动月”活动,广泛宣传运动促进健康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技能,为居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8.强化社区应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城乡社区应急预案,建立社区常态化服务与应急服务的有效衔接机制,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新格局。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组织化参与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志愿服务应急队伍的培训,对重大事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进行制度化演练,提高社区应急处置能力。在城市社区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在农村社区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30-

189.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继续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探头覆盖密度,着力推进农村等视频监控覆盖较为薄弱地区的公共安全视频全覆盖建设。加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在社区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深入推进“一社区(村)一警(辅警)”,落实社区民警下沉社区、带队巡逻、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社区发生案事件必到现场制度。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安排专员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限。10.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推动物业服务有效融入社区服务体系,促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鼓励居民小区业主通过市场化手段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由街道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做好秩序维护、保洁等基础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覆盖,将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作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前提条件,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养机制。表2城乡社区协助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项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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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专栏4城乡社区便民利民和志愿互助服务①推进家庭服务进社区。支持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助餐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相关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洗染、废旧物质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家居装饰装修、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建设,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开展各类便民服务。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30-

21②深化社区志愿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开展创建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在城乡社区推行志愿者星级认定和嘉奖制度,推动建立“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回馈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农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③开展居民互助服务。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居民参与自助互助服务渠道。健全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公共卫生、环境物业等委员会作用,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服务,推进解决社区环境改造、停车出行、电梯加装、助老餐厅(食堂)、充电桩等群众关切的问题。鼓励以村(居)民小组、小区、网格、楼院等为单位,开展互帮互助活动。专栏5城乡社区重点人群兜底保障工程①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居家照料、事务代办、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开展城乡独居老人“智慧助老,平安守护”行动,为全市独居老年人安装智能呼叫设备,满足老年人居家安全需求。-30-

22②面向低收入群体。提高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对象的能力和水平,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积极提供救助帮扶、安全防范、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健全社区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主动发现、报告和转介机制。③面向残疾人。2022年底前,推动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做好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等,大力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采取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方式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贴心便捷的社区服务。引导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在社区对残疾人进行法治宣传和心理疏导。④面向困境和留守儿童。建立完善困境和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台账,定期组织走访排查,建立包保台账及时掌握儿童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协助返校复学等服务。到2025年困境、留守未成年人社区探访率达到100%。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四)加快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30-

231.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整合和应用终端建设,加速线上线下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平安稳定的智慧社区。提升社区和家庭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100%城市社区和80%行政村通5G。推动社区服务智能化,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应用,完善社区自助服务设施布局。推广智能快件箱、普及无人售卖机、无人图书借阅机等自助终端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消防、社区安防等安保服务和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加强社区信息提示屏、公共应急广播、环境监测等系统设施建设,实现公共信息及时发布。-30-

242.提高数字化应用水平。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专项行动,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综合信息平台,优化整合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完善城乡社区基础数据,实行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有效提高信息服务效率。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延伸,完善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覆盖。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社区服务有机结合的新路子。依托国家地名数据平台,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充分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习惯和需求,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深化对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在我市的推广应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专栏6“互联网+基层治理”专项行动综合利用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实行村(社区)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引进合作项目,建设开发城乡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平台和简便应用软件,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到2022年底,全市行政村未通宽带动态清零,2025年底,实现全市80%行政村通5G。(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30-

251.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加快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主体,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专职网格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工作队伍。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到2025年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全市96个乡镇(街道)基层社会工作者总人数达到1200人以上。2.持续加强教育培训。要以坚持因需施教、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岗位技能、讲求实效和分类实施为原则,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要求,针对职业年限、受教育层次、业务技能等差异情况,由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按需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和专业培训,将应急救护、老年人护理社区需求调查、社区活动策划、社会组织培育、人际关系协调突发事件应对等实用技能纳入社区工作者轮训培训课程。村(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力争到2025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15%以上。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工作培训基地等平台形成系统性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互补融合的机制。-30-

263.健全管理激励机制。解决好社区工作者队伍人才流失问题,按规定全面落实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打通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瓶颈,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体系,做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的基本报酬由各地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其他村“两委”成员误工补贴标准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综合考虑自身财力状况和村级自我积累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补助。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和报酬动态调整机制,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确保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加分。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和生活条件改善,在通讯、交通、误餐、健康体检等方面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和照顾。按规定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工作者、明星网格员中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从社区工作者和明星网格员中培养发展党员、选拔基层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的制度渠道。-30-

274.拓展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推动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到城乡社区锻炼制度,助力基层治理、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等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城乡社区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统筹用好全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资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批次、若干名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到2023年底实现每个村(社区)有1至2名大学生。-30-

285.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人才管理。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服务。培育发展保洁、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助医、助教、助娱、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人才。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差异化需求。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引导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热心社区事务、熟悉社会组织运作、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将社会工作知识纳入社区工作人员核心能力培训课程,积极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培训,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社工队伍,为开展社区专业化服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动员社区居民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专栏7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①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灵活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专题研讨、现场教学、典型示范、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方法,到2022年9月前,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2022年后,实行后续培训,城乡社区工作者每年接受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并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培训监测机制。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到2025年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80%。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将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必须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到2025年,实现每个城乡社区都有专业社工人才提供服务,所有社区工作者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力争有15%的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30-

29完善各级基层治理领导组织体系,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任务,整合各部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源,协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领导协调机制,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检查,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二)强化制度支撑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闲置的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等政府资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城乡社区服务。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属于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城乡社区组织;应由城乡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城乡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三)落实保障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30-

30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彩票公益金对社区服务项目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城乡社区建设资金补助的激励机制。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转经费保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招标方式、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机制。探索城乡社区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社会组织、企业或其他社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四)规范考核评估各部门要依照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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