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

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

ID:10121087

大小:52.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6-11

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_第1页
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_第2页
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_第3页
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_第4页
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高級職業學校安全衛生研討會心得報告壹、前言近幾年來各級政府都非常重視公共安全,教育主管部門每年都舉辦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研習會。實習相關的會議也一再的宣導加強安全衛生管理工作,規定每年要填報實習安全衛生查核表四次,期能達到「零災害」的目標。最近於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教育訓練服務業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也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的指定適用行業。如何針對法令所規定的事項落實於高中職校的安全衛生管理,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大部分高中職校為執行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所面臨的問題。本人有幸於民國90年12月24日至26

2、日,參加台灣省安全衛生教育南區研討會,謹將此次研討課程摘錄出來,跟全校老師分享,做為今後安全衛生工作規劃與執行的參考。貳、研習課程內容摘要一、高等中學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規劃(一)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之種類與設置依據「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辨法」中規定,學校經常進出實驗室的勞工人數達300人以上者,應設置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所定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應設置的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種類如下:進出法定場所的人員數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種類未滿30人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得由事業經營負責人或代理人兼任〉30以上未滿100人者乙種勞工安全衛

3、生業務主管100人以上未滿300人者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得由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之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兼任〉3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應設置管理單位〉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左列之一之管理人員:勞工安全管理員及勞工衛生管理員各一人以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500人以上者〈應設置管理單位〉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左列之一之管理人員:勞工安全管理師及勞工衛生管理師各一人以上。勞工安全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各一人以上。勞工衛生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各一人以上。依法設置的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勞工安

4、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之下列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業務:〈1〉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2〉規劃、督導各部門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3〉規劃、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4〉規劃、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5〉規劃、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規劃勞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7〉督導職業災害調查及處理,整理職業災害統計。〈8〉向校長提供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9〉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依法應設置的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的學校,也應設勞工安全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七人以上,除第六款規定

5、者外,由校長視該學校之實際需要指定下列人員組成:1.學校的經營負責人或代理人。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3.學校內各門之主管、監督、指揮人員。4.與勞工安全衛生有關之工程技術人員。5.醫護人員。6.教師會或教職員工生選舉之代表。委員會任期為二年,並以校長為主任委員,綜理會務,委員會由主任委員指定一人為秘書,輔助其綜理會務。委員會中教師會或教職員工生選舉之代表應佔委員人數之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會應每三個月開會一次。(二)體格檢查和健康檢查之規劃與管理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二條規定,「校長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對於從

6、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者,應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前項檢查應由醫療機構或本事業單位設置之醫療衛生單位之醫師為之;檢查紀錄應予保存。當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時,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健康檢查發現勞工因職業原因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除予醫療外,並應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其工作,縮短其工作時間及為其他適當措施。(三)工作守則和管理規章之製作與推動  校長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進出指定之場所的教職員工生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教職員工生對於前項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應

7、切實遵行。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參酌左列事項訂定之:1.事業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2.設備之維護與檢查。3.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4.教育與訓練。5.急救與搶救。6.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與使用。7.事故通報與報告。8.其他有關安全事項。二、機械設備的維護檢查與承攬管理安全衛生規定: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者,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校長對於勞工就業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或通風、採光、照明、保溫、防濕、休息、避難、急救、醫療及其他為

8、保護勞工健康及安全設備應妥為規劃,並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