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

ID:10375491

大小:47.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06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_第1页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_第2页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_第3页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_第4页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_第5页
资源描述: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咸师院教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达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保证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使学生的文字表达、科技文献检索、实验研究、数据处

2、理、工程制图、外语与计算机应用、工具书使用等基本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第二条各专业都应该在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的撰写应符合规范。第三条毕业设计经费由学校根据当年毕业生情况统一预算。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制。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2.负责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与管理。 3.负责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抽查、检查、评估和总结。

3、4.加强与各院(系)间的联系,协调、解决各院(系)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改革。第五条院(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院(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与学术道德教育。 3.根据选题原则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报教务处审核。 4.为学生选配合适的指

4、导教师,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5.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审定学生选题并报教务处备案,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6.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负责对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7.组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8.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编印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汇编,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咸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9.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的归档工作。第六条教研室成立以教

5、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院(系)两级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报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根据审批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时整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以备存档。第三章实施与进程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教师申报课题、学生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论证、搜集资料查阅文献、实验撰写、中期检查、评阅、答辩、评定成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总结与评估。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覆盖一年。各院(系)应在第

6、七学期中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明确课题类型、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第九条学生于第七学期末完成选题,指导教师应于第七学期末,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任务书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第十条学生应于第八学期开学前完成文献查阅、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各院(系)在第八学期初组织学生召开开题报告会。学生集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为6周,在集中时间内须完成实验、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将毕业设计(论文)

7、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系统并报教务处,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核查、质量评估和总结。学校视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第四章指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应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科学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按照规范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第十二条指导教师条件与配备: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或硕研以上学历教师或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且为本科学历和未从事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形成指导教师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