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

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

ID:11153635

大小:57.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10

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_第1页
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_第2页
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_第3页
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_第4页
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论文关键词:共同危险行为;客观关联共同;群体危险行为;补充责任内容提要:现代侵权法的数人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主观说”转化为“关联共同说”,对共同危险行为的体系定位产生了重大影响。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不再是共同过失,而是客观危险的可责难性。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构成的因果关系应采“群体危险行为”理论。共同危险行为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并按照客观危险比例进行最终责任分担。证明自己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的共同危险行为人,应该对其他连带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

2、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freelmediatelyledtotheinjury)移转到某个行为可以被归咎于(imputed)实际致害人必然是其中一人的群体上。是整个群体(theorelikelythannot)规则来确定责任,如果D1打出了两颗子弹而D2只打出了一颗,那么D1承担全部责任,而D2不承担责任。在Summersv.Tice7一案中,加州最高法院面临了新的困难,由于两个加害人都只打出了一颗子弹,因此各自仅有的50%加害可能

3、无法达到“优势证据规则”(preponderanceevidence)的50%以上的要求,受害人可能因此无法向任何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创造性的判决二人承担连带责任。29226-227可见,作为典型的共同危险行为案型的“打猎案”,在比较法上均适用连带责任。(二)新近出现的按份责任形态理论及其理论困境一般认为,在具体的加害人不能确定的时候,侵权法面临是否所有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连带责任,抑或如果原告不能证明因果关系他们可以逃脱责任两种选择。1881不过近年来也出现了新的按份责任形态理论,笔者仅对两种具有代表性理论进行评论。1.Spier教授的“自己责任论

4、”。在《欧洲侵权法原则》中,因果关系部分起草者Spier教授特别强调其基本观点是责任人仅对其造成的损害负责,即不对他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害部分负责,不论该部分是他人、受害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的。3046因此由其起草第3:103条“选择性原因”第1款规定:“在存在多个行为,其中每一行为单独地都足以引起损害,但不能清楚确定事实上是哪一个引起了损害时,可根据每个行为引起受害人损害的相应范围的可能性认定其为受害人损害的原因。”更规定实际上是按照风险大小比例适用按份责任,3048并且明确排除第9:101条第1款第b项“一人独立的行为或活动引起受害人的损害,

5、而同一损害也可归因于另一人”的连带责任适用。30144甚至还认为在可能由人为原因或者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害案件中适用,如在登山者可能被其他登山者导致的或者自然滚下的落石击中的案件中,认为受害人可以向他人请求一半的损害赔偿。3057作出这种按份责任规定的理由是,一方面没有强制性的理由让责任人对他可能并未造成的全部损害负责,另一方面也不能让受害人不能得到赔偿。3048在笔者看来,Spier教授的“自己责任论”至少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而不可取:1、在逻辑方法上,Spier教授选择按份责任的理由,简而言之,就是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也不能不承担责任,因此只能承

6、担按份责任。但在笔者看来,依照其不能为他人承担责任的一贯逻辑,即使按份责任也不应该承担。因为承担按份责任的基础,应该是加害人造成了该部分损害,现在受害人无法证明谁是加害人,并不等于加害人按照其致害比例造成了部分损害,也不能承担按份责任。可见,通过仅探讨不能承担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的排除法来论证承担按份责任的正当性。也是不合理的。2、在逻辑论证上,存在理论上的自身矛盾。Spier教授自己也承认,可能出现部分共同危险行为人无法查明的情况,因此无法按照其设计的按份责任进行分担的问题,并提出由法院忽略无法查明的共同危险行为人,针对能够查明的被告进行按份分

7、担的思路。3049这种选择显然与其自身理论矛盾,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既然按份责任的基础是不能为他人承担责任,而这种妥协方案实际上就是在为不能查明的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责任。第二,如果只有一个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查明,实际上仍然是连带责任,这恰恰是该理论试图否认的。第三,如果承认可能的加害人为可能的自然原因负责,如“登山案”,则在很大程度上撼动了因果关系的基本理论,也与其自己责任理论矛盾。2.Epstein教授的“受偿风险概率论”。美国的Epstein教授则另辟蹊径,从受害人完全受偿的概率和受偿程度的角度对按份责任的思路进行了论证:假设D1和D2两个

8、共同危险行为人,D1没有赔偿能力,D2有赔偿能力,二人造成损害的概率各为50%。如果最终查明损害是有D1造成的,则受害人P无法受偿,因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