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

ID:14627780

大小:42.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9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_第1页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_第2页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_第3页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_第4页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研究内容提要: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势必意味着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但现行的征地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不能从根本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随着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村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逐渐显露,矛盾突出。这些矛盾,又较集中地表现在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为解决以上问题,本文对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模式进行了研究,提出农村土地股份制,并分别从经济、法律两个方面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得出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意义。  关键词:土地经营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制,可行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面临着三方面的主要矛盾:一是农

2、村城镇化的不可逆趋势与保护耕地、为城镇化提供农业剩余之间的矛盾;二是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市民化与农民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性(即农村土地为农民提供着经济、社会保障作用)之间的矛盾;三是城市土地规模不断扩大需占用农村土地与二者产权主体和结构不同需(通过征用)转换之间的矛盾。上述前两个矛盾可以通过提高农业生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建立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户籍和就业制度、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等得到解决,当然这些事业本身就是一项巨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也非一朝一夕能完成的,甚至需要数十年的努力。但与前两个矛盾不同的是,最后一个矛盾涉及到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3、,其始终伴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即使达到发达国家70%的城市(镇)化标准,而如果这一矛盾得不到解决,那么我国就仍会存在城乡对立的现象,农民也就仍然是一种身份和阶级而非职业。因此两种土地产权之间的矛盾,是制约我国农村城镇化顺利进行的瓶颈。  另外,长期以来官方和学者们都用“两权分离”、“双层经营”的理论来概括我国农村微观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要点。而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20余年的实践表明,这种理论已经滞后,因为它仍停留在将农村微观经济体制改革看成是一种经营方式的改革,而没有认识到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应是所有制及其实现方式的深刻变革。对此,我们以

4、土地产权制度的现行立法为依据,提出一种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经营运作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制。  1.农村土地股份制的涵义  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就有个别地方进行了此类农村土地股份制探索实践,其中有成功的典型,如:北京顺义县(1986年)、江苏无锡县(1987年)、山东淄博市周村区(1988年)等,亦有失误的例子,如:广东南海市(1999年),但它们均为我们探索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同时陆续有部分学者对此进行了大胆探索①。但上述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都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目的,而对于农村土地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股份制研究

5、,却几乎无人问津。9  我们以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和层次为基础,按照农村土地城镇化中的土地股份制运作程序,将其界定为如下三个层次或阶段:  第一阶段,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现代民商事主体股份化的结构来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其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化管理的最佳模式,即:将农民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以其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础和标准量化为股份,农民以这些股份化的农地使用权(财产)投资入股组建公司(有限责任或股份)或企

6、业(合伙企业或乡镇企业),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法定的义务。在这一阶段,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民商事主体,农民成为其股东。  第二阶段,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所有的一定期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在土地市场通过平等协商,以市场价格出让给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公司),再由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对土地进行储备、整理后出让给土地申请使用者,以满足城市土地规模扩大或农村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50年),由城市土地储备机构从土地使用者手中收回土地使用权,就该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按照彼时的市场行情,重新与农村集体经济组

7、织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合意,即应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回土地;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直接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在这一阶段,发生两个转变: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企业资产由土地资产转变为货币资产;二是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土地。  第三阶段,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其货币资产作为启动资金,发展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或依法进行荒地的再开发,而农民(股东)则按照其所持股份享有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也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实现再就业。在这一阶段发生的最重要转变,就是实现了我们追求的目标——农业企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  据此,我们可以将农

8、村土地股份制的运作程序以下图表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