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330110
大小:293.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08-02
《常见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常见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因素处罚种类和幅度 一、社会团体管理 1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
2、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无社会危害,无违法所得的警告,责令改正 持续时间在一个月以下或屡犯,有违法所得的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持续时间较长或屡犯,社会影响恶劣,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撤销登记 2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
3、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无特殊原因,逾期参加年检三个月以下的警告,责令改正 年检逾期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阻挡管理机关依法监督检查或拒不提供有关材料的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责任人员 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或拒不接受管理机关依法检查的撤销登记 3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
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无特殊原因,超期六个月以下的警告,责令改正 超期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责任人员 超期一年以上的,且拒不办理撤销登记 4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
5、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涉及金额较小,补救及时,未造成实质性损失的限期停止活动 涉及金额较大,虽有一定损失但性质属于挪用,未构成犯罪的责令撤换责任人员 涉及金额较大,性质属于侵占、私分的撤销登记,提请司法介入 5《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
6、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涉及金额较小并及时纠正补救,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警告,责令改正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涉及金额较大但补救及时,或金额较小未能及时补救,未形成社会危害的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涉及金额较大,造成社会危害的撤销登记,并责令退还或
7、没收违法所得 6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税务、工商、物价等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责
8、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活动1至6个月,并可以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三)超出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无社会危害,或持续时间在六个月以下,或无违法所得的警告,责令改正 有不良社会影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