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987813
大小:77.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7
《个税优化算法模型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个税优化缴纳算法模型探讨(薛伟2011年8月)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
2、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参见表1,以下讨论均以新标准为参照)。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13505表1: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
3、额累进税率需要注意的是“起征点”的正确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实际上,“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例如:假设数字为3500元,你当月工资是3501元,如果是免征额,35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3500元的不用交税,超
4、出35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3501元为基数缴税。还有一点,就是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征的,无论一个月发几次,个税都要统一计算,而已经发过的月份不可重新计算。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
5、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参见表2)。7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的不超过16000元的20%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部分超过37000元的部分40%7000表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表注: 1.表中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成本、损失)的所得额。国家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
6、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的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个税的计算方法:(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
7、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注:为叙述方便,“工资”为已扣除“三险一金”的金额,下同)。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