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邯郸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开展乡镇(街道)团组织集中换届的指导意见(试行)

共青团邯郸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开展乡镇(街道)团组织集中换届的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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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以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中青发[2010]9号)以及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共青团系统开展“筑牢基层桥头堡、层层创先争提高”活动的实施意见》(冀团发[2010]40号),进一步健全全市基层共青团组织架构,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拓宽乡镇(街道)团组织联系青年和整合资源的渠道,解决普遍存在的基层团组织缺乏活力、联系青年渠道单一等问题,把共青团工作的“桥头堡”从目前的区、县推进到乡镇、街道,从而实现对全市广大青年的组织覆盖和工作影响。在前期

2、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共青团邯郸市委决定,自2010年12月初至2011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和集中换届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团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目标,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和集中换届工作。通过集中换届(个别团的委员会未到换届时间的,可根据《团章》规定进行提前

3、换届或届中补选)的方法,将政治素质高、热心于共青团工作、工作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各领域优秀青年选拔到基层团的工作岗位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委员等职务,从而激活乡镇、街道团的工作,增强团的工作力量,丰富共青团联系青年和调动社会资源的渠道,提升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水平。要切实把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界青年人才选为共青团干部,更好地团结、引导、带领广大青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新业绩,全面推进我市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换届应达到三方面目的,一是增强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力量;二是拓宽乡镇(街

4、道)团组织联系青年和整合资源的渠道;三是发挥乡镇(街道)团组织在基层团组织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三、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建带团建”原则。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并采取灵活、适当的组织手段,对过程和结果保持合理的引导和掌控,保证达到预期目的。  2、坚持发挥好上级团组织“协管”作用的原则。县级团委应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全程参与组织格局创新和集中换届工作的指导。  3、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在人选确定上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体现竞争性,把那些真正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有影响力的优秀青年选拔出来,吸纳到团组织中。  4、坚持合理配备原则。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工

5、作需要,合理配备乡镇(街道)团干部,要保证选配方法、班子结构和委员人数的合理性,要把代表不同群体、阶层、领域的青年选配到团组织中来,形成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有利于扩大联系青年,有利于推动工作的人员结构。四、选配标准  1、人员构成。一般情况下,乡镇(街道)团(工)委设置9-11名委员,兼职副书记可配4—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

6、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5名。要注重体制内、外,编制内、外相结合,其中体制外、编制外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能低于50%,但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原则上应是体制内、编制内人员。关于编制外人员是指,乡镇(街道)团(工)委编制以外的人员;关于体制外人员是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以外的人员。  2、选配规模。一般情况下,乡镇(街道)团(工)委委员会人数应为9—11人。  3、选配范围。  

7、团委书记候选人:(1)从乡镇(街道)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人员中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党政干部及选调生中选配,享受股级待遇。(2)如无合适人员,也可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较年轻的副科级人员中选配做兼职团委书记,但必须另选配一名专职团委副书记,享受股级待遇。  团委兼职副书记、委员候选人:(1)从志愿服务基层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专业合作组织领头人、“三支一扶”志愿者、乡(镇)中学、站所和企业的优秀青年中选配。(2)根据乡、镇(街道)大小和经济结构类型,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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