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

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

ID:17098224

大小:15.29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27

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_第1页
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_第2页
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_第3页
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_第4页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核心提示:文章从一个基本案情分析入手,探讨有关建筑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提出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有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内部承包、挂靠施工合同中“管理费”的处理原则。──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内部承包、挂靠施工合同中“管理费”的处理原则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发展非常迅速,与之而来的,建筑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而当事人和大部分民众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接触相对较少。近年来,有关于建筑工程领域的民事申诉案件也日益增多,司法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如何应对日益增多的

2、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日益重要,文章从一个基本案情分析入手,探讨有关建筑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提出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有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内部承包、挂靠施工合同中“管理费”的处理原则,以期对法院审判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都有所裨益。  【基本案情】  某大学需要建设一栋学生公寓楼,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等程序后,某大学将该工程发包给A建筑公司(具备资质),并与A建设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A建筑公司与马某(自然人,且非建设公司职工)签订了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书,该责任书约定,主体工程的建设施工、质量和相关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

3、故等责任均由马某承担,A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后来在管理费用的支付中双方产生了纠纷,于是诉诸法院。双方就A建筑公司与马某之间签订的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书的合同性质认定和管理费用的合法有效问题产生了分歧。法院进过一审生效后,当事人申诉,某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再审。  【法理分析】  一、本案的性质认定  本案中,A建筑公司与马某之间签订的项目承包经营责任的合同性质应该认定为违法分包行为。  1、根据原建设部《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1999]53号)》第三条关于违法分包行为之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凡分包工程未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建设单位

4、认可,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以及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再分包的,均为违法分包行为。本案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公司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

5、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没有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且分包单位马某为自然人,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属于以上规定所述的违法分包行为,而不属于挂靠合同纠纷。  2、关于挂靠行为的界定,原建设部《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1999]53号)》第四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通过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

6、承接工程任务。其判定条件是:(一)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二)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三)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通过对本案的案件情况和法律关系的审查,并不具备挂靠行为的特征。  3、同时,要把本案中的情况与转包行为分开进行分析和判断。原建设部《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1999]53号)》第二条第一款对转包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原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7、》,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A建筑公司成立了项目管理班子,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了适当的监管,派出了部分技术成员进行技术指导等。本案中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建设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按期保证了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完成,因此,本案的法律性质不属于转包行为。  4、关于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8、纠纷的界定。工程内部承包,即企业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