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

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

ID:18079634

大小:75.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9-13

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_第1页
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_第2页
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_第3页
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_第4页
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嘉环发〔200×10〕×140号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转发省厅《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嘉兴港区环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嘉兴国际商务区)环保分局:为充分吸取其他省份沿江沿河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切实加大我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8号)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我省实际,省环保厅制定了《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2、,现将《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联系人:江练柱;电话:0573-82159854;传真:0573-82159855;Email:jlz922@163.com。)附件: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9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浙江省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9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8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对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

3、作的认识,健全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相关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一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系统》数据库,逐步建立环境污染隐患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遏制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多发态势。二、排查整治范围本次排查整治范围主要是各地沿江沿河设立的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等化工石化企业(包括取缔、关停及废弃的),具体分类参照环办〔2010〕118号和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办函〔2010〕116号),以及原油、

4、成品油、化学品等输送管线、码头及储罐区。尤其是原料及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石化企业应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围。三、排查整治重点(一)辖区内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化工石化企业以及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9(二)辖区内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涉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化工石化企业。四、排查整治内容及具体要求(一)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2008年以来审批的(包括国家审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对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5、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补充完善其内容,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在建项目,检查核实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的相关设施和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没有同步落实的,责令建设单位予以补充完善;处于试生产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应在验收材料中补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在验收中检查核实;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无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应补充制定并报原验收部门审核;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  (二)沿江沿河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发现有化工石化企业,应立即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6、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及已设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产品;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化工石化建设项目,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予以关闭。9  (三)沿江沿河各类工业园区和化工石化企业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对擅自停运污染物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对没有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工业园区,实行区域限批,开展综合整治。  (四)沿江沿河取缔、关停或废弃的化工石化企业处置情况。对拒不执行取缔、关停决定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取缔关停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应立即彻

7、底拆除设备、断水断电、清除原料;对废弃化工石化企业遗留的原料及产品,应立即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五)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联单检查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六)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至今仍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立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或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