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

ID:18296072

大小:65.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9-16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_第1页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_第2页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_第3页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_第4页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以下称交流项目”)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交流项目”是指由学校选派的具有浙江工商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或交换学习的项目。第三条 “交流项目”的学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安全”的原则。第四条学生交流学习期限以其担保人签订的《浙江工商大学在校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家长担保函》约定为准。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第五条 学校设立学生出国(

2、境)选拔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流项目”的政策制订、组织面试、监督指导和结果认定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处,负责“交流项目”管理工作,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第六条各学院负责本院学生参加“交流项目”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学生申请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15—第三章申请资格与选拔标准第七条 申请参加“交流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热心社会公益;(二)已完成第一学期学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三)历年学生素质评价中的专业素质评价分

3、平均70分以上、基本项平均成绩列测评前60%;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0分以上。(四)身体状况符合出国(境)的相关规定;(五)其国内担保人同意;(六)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艺术类学生通过三级英语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480分以上或六级425分或专业四级以上;2.新托福成绩75分以上;3.雅思5.5分以上。其它非英语语种地区“交流项目”的外语水平要求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第八条 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选拔按照“选拔总成绩”择优原则确定。全日制本科生“选拔总成绩”由“素质评价基

4、本项”、“外语听说”、“综合素质”—15—三项构成,每项成绩分别占40%、30%、30%(非英语语种地区项目每项比例为40%、20%、40%);全日制研究生的选拨总成绩由“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外语听说”、“综合素质”三项构成,每项成绩分别占30%、30%和40%,记分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的确定方式为:(一)“素质评价基本项”成绩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素质评价基本项平均成绩确定。(二)“外语听说”成绩由“外语听说”面试小组提供。面试小组根据面试者的外语发音、语法与词汇、流利程度、沟通理解等方面的综合

5、表现,独立评分,取平均分确定。(三)“综合素质”成绩由学校“综合素质”面试小组提供。面试小组根据面试者的沟通能力、未来学习计划、留学准备、言谈举止、个人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取平均分确定。“素质评价基本项”、“外语听说”和“综合素质”中任何一项单项成绩未达70分的,不予推荐。第九条“外语听说”面试小组的成员构成、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确定,并组织与实施。“综合素质”面试小组的成员由校学生出国(境)选拔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6、。由国(境)外合作高校直接进行面试和选拔的出国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5—参照本办法协助国(境)外合作高校单独进行选拔。第四章选拔程序第十条 学生选拔流程分为信息发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选拔面试、公示和选拔录取五个阶段。第十一条 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交流项目”计划,及时将项目所涉及的国(境)外高校的简介、交流名额、报名要求、面试语种和相关费用水平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发布。第十二条 申请交流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7、交流申请表》、在校期间原始成绩单和外语成绩证明材料。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参加与原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交流学习。第十三条 资格审核分为学院审查和学校复核:(一)报名截止后,学院应对报名学生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和党委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将审查合格学生名单和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15—(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递交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原则上以不超过交流名额的三倍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报名数超过三倍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选。第十四条面试名单

8、确定后,学校根据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组织进行“外语听说”和“综合素质”面试。第十五条 面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生的各项成绩计算、汇总,确定选拔总成绩和拟入选学生名单,经校学生出国(境)选拔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选拔成绩或拟入选学生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的,可向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校学生出国(境)选拔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做出处理意见。第十六条 拟入选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校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