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ID:18979303

大小:104.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26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_第1页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_第2页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_第3页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_第4页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隆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隆食药监发〔2018〕17号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结果的情况公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条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检查情况的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情况报告》的批示,现将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一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情况予以公告。附件: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一期)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30日抄送:陈三局长

2、,尹忠书记,毕胜市长,李萍主任,谢守涛主席,周勇常委,梁虹副市长,王昭夏书记,黄焕燃部长,市局各科室。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1月30日印发1附件: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1期)公布时间:2018年1月31日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隆碾)食药监药罚[2017]1号四川省隆昌县济世药业恒利连锁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四川省隆昌县济世药业恒利连锁店92511028MA63QR

3、JW9J黄明发2017年8月2日,隆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3项未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15天整改完成。2017年12月8日,执法人员对8月2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仍然存在1项问题未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自动履行,2017年12月19日隆昌市食药监局,2017年12月19日102(隆碾)食药监药罚[2017]2号

4、内江市百信药业隆昌小雷连锁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内江市百信药业隆昌小雷连锁店92511028MA6325R157李雷2017年11月8日,隆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4项未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15天整改完成。2017年12月8日,执法人员对11月8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仍然存在3项问题未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罚款人民币5

5、000.00元。自动履行,2017年12月18日隆昌市食药监局,2017年12月18日3(隆碾)食药监药罚[2017]3号四川省隆昌县济世药业百信连锁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四川省隆昌县济世药业百信连锁店511028600203974李震2017年8月2日,隆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4项未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15天整改完成。2017年12月8日,执法人员对8月2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仍然存在3项问题未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

6、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自动履行,2017年12月20日隆昌市食药监局,2017年12月20日104(隆碾)食药监食罚[2017]4号隆昌县石碾镇周老四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隆昌县石碾镇周老四副食店511028600263590周崇勇2017年12月6日,隆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销售货架上存放的韩式蒸饼(红豆味)、火腿沙拉面包、酒鬼牛味条等12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35.96元,无违法所得。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

7、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警告、没收涉案食品、罚款人民币4500.00元。自动履行,2017年12月21日隆昌市食药监局,2017年12月21日5(隆碾)食药监食罚[2017]5号隆昌县石碾镇光珍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隆昌县石碾镇光珍副食店511028600250430李光珍2017年12月6日,隆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销售货架上存放的旺仔小馒头、喜之郎苹果果肉果冻2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5.24元,无违法所得。依据《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