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ID:19552098

大小:40.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03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_第1页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_第2页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_第3页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_第4页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毕业论文浅析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法学本科徐鑫华学号:9911033101A88[摘要]土地征用制度是时节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增加。基于公共问题的目的,大量农民集体土地将征用为国家建设土地。由于相关法律还存在着很多缺陷,对于这种需求往往无法通过市场或其他途径实现,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完善。本文以我国目前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不完善、管理不当等因素,以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略作探索。[关键词]土地征用,集

2、体土地,公共利益,安置补偿,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对策土地作为完善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征用意味着对所有权的剥夺,势必影响到集体、个人利益,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发展社会公共事业,都设置了土地征用法律制度,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地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是我国实行土地征用的宪法依据。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而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

3、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我国征地制度的源流和现状入手,从法理角度分析了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建议。一、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历史源流及现状第9页共9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毕业论文我国有关土地征用补偿的条款最早出现在1944年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中,其中规定,“由于建筑国防工事,兴修交通道路,进行改良市政工作以及举办其他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经边区政府批准的事业,政府租用、征用或以其土地交换任何人民或团体所有的土地。”其中“租用、征用或者以其它土地交换”,即土地

4、征收补偿的初级形式。1950年11月,政务院通过公布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第14条也确立了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1953年11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对补偿的程序和范围作了具体的规定。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分别就城镇建房用地和国家建设用地中的征用标准、补偿条件和补偿额度等补偿问题作了具体规定。1986年6月25日通过的《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2001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征用土地的具

5、体补偿程序作了较为完善的规定。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在我国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大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补偿程序和补偿标准的规定。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在宪法中明确提出了私有财产权和补偿的概念。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次宪法修改的规定,虽然在某些内容和提法当中还有一些模糊和欠缺,但这些规定为我国今后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宪法上的基础和保障。2004年修订《土

6、地管理法》对土地征用补偿问题作了较详细的规定。2004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健全征地程序,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因地制宜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这使法律法规和文件一起构成了我国土地征用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第9页共9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毕业论文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一般包括:(一)征地方案的拟定。需要征地的市县政府拟

7、定有关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征地方案。具体做法是,用地单位向拟定机关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项目说明书和有关方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认为所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在5日内上报本级政府审核。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的,征地方案即为拟定。(二)批准机关的审批。有关市县政府对其审核同意的征地方案,连同其他有关材料,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政府所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再由有批准权政府的有关负责人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三)批准机关的内

8、部批复。批准征地的政府作出同意征地的决定的,直接行文或者由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行文向下一级政府作出内部批复,告知批准征地的情形。(四)征地决定的外部送达。《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二、我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