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哲学系本科生奖学金

中山大学哲学系本科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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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大学哲学系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出一批“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中山大学院(系)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制订(修订)工作的通知》(学生〔2017〕3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哲学系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方案是我系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严格坚持公平、公正、

2、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适用于我系全日制本科生。其实施接受全系师生的监督。第二条18本方案旨在对学生在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三个方面上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中具体划分了四个层级的指标,以提高可操作性,并实现测评标准的定性和定量的有机结合。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由我系学生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各班级资助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和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班主任代表、专职辅导员及兼职辅导员。班级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党员代表、班干部、普通同学代表,成员人数应不少于年级人数的10%(不足1人按1人计),原则上普通同学代表人数占

3、一半。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最终成绩由年度学业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结果两部分构成。1、年度学业平均成绩是当学年内除公共选修课外所有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的学业加权平均分成绩,并最终转化成绩点成绩,原则上以教务系统导出数据为准。2、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结果由必达项和选达项的达标情况确定:必达项若不达标,则不能参加本学年度奖学金评选;选达项的加分不得超过本人当学年度学业平均成绩绩点的20%,其中,课程成绩、四六级成绩、哲学学术论文发表、学习类竞赛的加分不设上限,其他项总计不超过5分。3、各班若有加分项目不在测评细则列表,可按加分原则酌情处理,但须报领导

4、小组批准。18第五条参评奖学金者原则上参评年度应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1、参评以下奖项的学生,参评年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时数应不少于50小时或者因公益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①中山大学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②国家奖学金;③国家励志奖学金;④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社会捐赠奖学金。2、参评以下奖项的学生,参评年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时数,一年级同学应不少于40小时,二年级同学应不少于30小时,三年级同学应不少于20小时:①中山大学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②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③中山大学逸仙励志奖学金;④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⑤5000元以下的社会捐赠奖

5、学金;⑥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18第六条各类奖项基本规定:1、原则上,各班获得校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的学生人数分别不超过综合测评最终成绩排名的前5%、15%、30%。具体名额需根据当年分配方案而定。哲学系奖学金评比规定,加分后奖学金等级至多提高一级,即校级奖学金评比不可跨两级评比,即原始学业成绩未达到年级人数30%的同学,加分后不得跨级评比二等奖学金,未达年级人数15%的同学,加分后不得跨级参评一等奖学金。2、专项奖学金分为: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和学业进步奖。学术创新奖用于奖励在学术

6、研究、科技活动或者创新方面表现突出者;道德风尚奖用于奖励道德品行表现突出者;学科竞赛奖用于奖励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者;文体艺术奖用于奖励在文体艺术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学业进步奖用于鼓励在学习上进步较大者。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为一等奖第一名,若学校划拨的国奖名额少于班级数,需进行全系范围内的评比。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须符合以下要求: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的同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在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中综合测评排名最前。185、捐赠奖学金获得者除符合学校和捐赠方的相关要求外,原则上要求获二等及二等以上

7、奖学金。6、有关奖学金的具体评比规定,请参考《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第七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工作流程如下:(一)每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二)领导小组组织各班成立班级资助评审工作小组;(三)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四)各班级工作小组召开评定会议,确定测评结果;(五)各班级在班级内部公示测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对测评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复议;(六)各班级工作小组处理复议申请,并将复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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