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学生义工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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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中学生义工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日前,常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常州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学生义工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常教办〔2012〕号),出台《常州市中学生义工联盟团体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中学生义工组织是什么性质?  本办法所称的义工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的中学内部组织。  二、加强中学生义工组织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宗旨,弘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建立和完善中学生义工组织服务工作X络,鼓励学生在条

2、件允许情况下,积极、理性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辅助性工作,从事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和无偿服务,促进学生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培养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如何对各校义工组织进行管理?  常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常州市委在各校成立中学生义工组织的基础上成立常州市中学生义工联盟,各学校义工组织为联盟团体会员,具体事务统一由市教育团工委管理。  四、各校义工组织有哪些职责?  1.建立健全开展中学生义工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2.制定中学生义工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中学生义工的

3、招募、培训、管理和考核;  4.建立相对固定的服务站点;  5.负责中学生义工服务活动资金、物资的筹备、使用和管理;  6.为中学生义工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中学生义工合法权益;  7.组织开展中学生义工服务的宣传、合作活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  五、学校成立义工组织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1.一般要求有30人以上的义工团体;  2.有固定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与其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5.有固定的或已形成

4、规模的义工服务项目;  6.中学生义工服务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服务范围、义工规模、活动地域等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7.上级登记机关所要求具备的相关条件。  六、学校义工组织如何登记备案?  1.学校带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准文件、《常州市中学生义工组织登记备案表》、义工组织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到市教育团工委登记备案。  2.常州市教育团工委及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各校义工组织为备案提交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有根据证明申

5、请备案的义工组织的宗旨、义工规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2)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3.对符合要求的义工组织,准予备案登记,发给《常州市义工服务组织证》,编制团体注册号,培训义工组织负责人,并发给全市统一格式的相关物品资料,包括:《常州市中学生义工服务证》样本、常州市中学生义工注册登记表样本、服装、帽子样本等。  4.常州市教育团工委及其授权机构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告。  七、学校义工组织如何招募义工?  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布各校义工招募热线或义工服务项目,自行或联合招募义工

6、者,并接受中学生的报名。  八、如何对学校义工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1.年初报计划。各校义工组织应在年初将一年工作计划安排报市教育团工委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2.年度检查。教育团工委及其授权机构对所属中学生义工组织的工作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年十二月份进行年度考核。  3.表彰激励。教育团工委及其授权机构根据所属义工组织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对学校义工组织及中学生义工进行表彰。  4.处分处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义工组织视实际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予以注销处理。  九、学校义工组织的活动

7、经费如何保障?  学下义工组织经费为各校的拨款或者社会捐赠。各校应保证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专项经费。  义工组织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予公开,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何种情况下,将对义工组织予以撤销备案?  义工组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教育团工委及其授权机构可撤销备案:  1.义工组织在成立、备案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备案的;  2.利用义工组织和义工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3.以义工服务为名,开展营利性活动,背离义工服务宗旨,影响恶劣的;  4.义工人数不足的;  5.连续一年未

8、进行正常活动的;  以上1、2、3款情形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你可能会感兴趣:《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要点《新北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解读《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常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政策解读关于《2013年常州市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方案》解读关于《常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免费(.mFFanwEN.):政策解读收集或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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