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处罚中社会危害性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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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刑事处罚中社会危害性的辨析摘要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刑事犯罪涉及到一个重要概念――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理论最初是苏联刑法所定义的概念,其对于现代法律的完善和促进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社会危害性仍是刑事处罚中的一个重要量刑标准。刑事犯罪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同样的,社会危害性的概念包括多个层次,例如形式概念、本质概念以及一些交叉概念。欲正确辨析刑事处罚中社会危害性的概念,则需要从刑事犯罪的形成、社会危害性理论的产生等方面进行梳理探究。本文从刑法上的定罪原则,对刑事处罚中社会危害性概念进行了法理梳理,从客观角度上

2、分析刑事处罚与社会危害性的相悖性与统一性。中国2/vie  关键词违法犯罪概念刑事�罚社会危害性  作者简介:胡永芬,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4.1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ki.1009-0592.2017.03.229  一、违法犯罪概念辨析  在探究刑事处罚中的社会危害性概念之前,需要梳理违法犯罪概念。违法,简而言之,即是违背国家现行法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主要将法律划分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婚姻法、劳动法、刑法、民法、军事法等,总的来说,形成了三个层级的法律

3、体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以及单行条例。各个法律体系之下又延伸出不同的法律条文,因此,违法这一概念的延伸范围极广。总的来说,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对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裁定则更加严格,一切犯罪行为均需要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行为的规定,一般来说,犯罪行为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之于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第二,犯罪触犯刑律,即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必须触犯刑律所规定的条例才构成犯罪。因为一般的违法行为也存在社会危害性

4、,因此,犯罪行为需要根据其是否触犯《刑法》来进行认定。第三,犯罪行为需要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刑事处罚,应当接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刑法》规定,某些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不应当构成犯罪,这一规定更是明确了社会危害性在违法犯罪行为界定过程中的重要标准。综上可知,违法和犯罪是一个相对立而又存在一定统一性的概念,界定二者的最重要标准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来说,违法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犯罪是一个狭义的概念。  二、刑法理论中社会危害性概念探究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以及刑法理论的规定,犯罪行

5、为具有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处罚性。然而在现实的犯罪行为中,刑事案件往往错综复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变革,社会结构体制多元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如何利用法律威慑和惩戒犯罪行为已经成为了法律部门所切身思考的问题。刑事处罚是一个具有可变化性和极强现实性的一个方式,其关于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基于犯罪行为本身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而定。而对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认定则直接决定了犯罪者所应当受到的处罚之轻重。由此看来,形式处罚中社会危害性的正确辨析对于促进法律的

6、公平公正以及实现法律的意义(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在某一时期,有关于刑事处罚中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的讨论备受司法研究者关注。从学科领域看来,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应当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学科。基于我国“罪行法定”的原则,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分别隶属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不同的学科中,刑法中以法益侵害和严重的法益侵害取而代之二者。纵观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历程,我国刑法理论学界对于犯罪行为的定义(上文已经与违法行为进行过辨析)中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特征进行过激烈争论。争辩双方的问题焦点在于我国《刑法》

7、中的第三条和第十三条二者的规定是否存在相悖的方面。我国《刑法》第三条明确了一个重要原则:罪行法定,依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

8、认为是犯罪。部分学者认为,第十三条中提及“危害社会的行为”与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相互冲突,犯罪行为中社会危害性所体现出来的实质性是一个抽象的、广义的、模糊的概念,而刑事违法性则是以法律文本的形式所明文规定的,具有形式明确性。  从目前我国刑事理论体系看来,社会危害性仍是在处理刑事案件、裁定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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