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答辩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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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被告答辩状离婚原告问难状(女方)第1篇:女方原告不赞同离婚问难人:________,女,汉族,1980年2月8日出生,现住____市____区,电话:________。被问难人:________,男,汉族,1980年2月7日出生,现住____市____区,电话:________。因____诉问难人离婚诉讼一案,现问难如下:一、问难人与被问难人感情基础较好问难人与被问难人既是同窗,又属自由恋爱,互相了解,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单方性格相近,喜好相反,婚前婚后均能和睦相处,感情较好。多年的同窗,六年的恋爱,走入婚姻必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单方结婚时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对方有十分深入的了解,婚

2、后一同度过了六年多的幸福生活。这些基本的理想,是被问难人不是否认的。二、问难人与被问难人感情并未破裂被问难人的陈述阐明,单方也只是在做家务等大事上有统一,并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决定性的事件发生,问难人也从未做出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相同,问难人一直珍惜与被问难人的这份感情,珍惜这段婚姻。问难人与被问难人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确实发生过意见不分歧的状况,可这些是任何一个家庭都会发生的生活矛盾,完全可以经过协商有效处理,并没有像被问难人说的那样在对待家庭、父母、朋友的形式上存在微小统一。如果被问难人认为单方存在微小统一,那只能阐明被问难人的感情可能发生了某种变化。综上所述,问难人与被问难人有深厚的感

3、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问难人与被问难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干规定中的离婚事由,故问难人不赞同与被问难人解除婚姻关系,请贵院依法驳回其起诉。此致____人民法院问难人:________20____年____月____日第2篇:女方原告赞同离婚问难人:林____,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小道________号江南____苑________10栋____单元______号房。就被告朱____诉原告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特作以下问难:一、原告赞同与被告离婚。被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责备原告,称原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

4、……”等等理由,原告不予赞同。婚姻是男女单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被告光说他人,不讲本人,可以扪心自问一下本人的体现如何。既然被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亦有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原告赞同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女儿朱____由原告携带抚养,被告每月领取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被告与原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原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____的携带抚养权,女儿朱____也必须由原告携带抚养。其他的事情原告可以和被告协商,网,但在女儿朱____的携带抚养权这个成绩上,原告不能协商。1、女儿朱____于20xx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5、理离婚案件解决子女抚养成绩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普通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缘由,子女确无奈随母方生活的。”之规定,女儿朱____应由原告携带抚养,随原告生活。2、原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业余,教育女儿朱____正好合适。况且,朱____是女孩,随原告生活甚是方便。与原告相比,被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____。3、被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被告携带抚养女儿朱____。因生育的是女孩,原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领

6、会到被告及其母亲的封建认识,女儿朱____不能由被告携带抚养。4、被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解决子女抚养成绩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有固定支出的,抚育费普通可按其月总支出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原告认为,被告每月应领取女儿朱____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被告与原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三、夫妻共同财产,由被告与原告均分。四、被告领取原告生活困难协助费10000元。原告生下女儿朱____七个月后,便开始下班,但因为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追随他人,原告只得亲身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

7、也不得不停止。因为原告离婚时生活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协助。具体办法由单方协定;协定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被告应领取原告生活困难协助费10000元。五、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此致______人民法院原告: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婚原告问难状(男方)第1篇:男方原告不赞同离婚问难人:____,男,19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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