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朝的土官制度

论元朝的土官制度

ID:31053230

大小:61.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1-06

论元朝的土官制度_第1页
论元朝的土官制度_第2页
论元朝的土官制度_第3页
论元朝的土官制度_第4页
论元朝的土官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元朝的土官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元朝的土官制度方铁元朝建立的土官制度,是边疆管理制度方面的重要创造。土官制度由先秦至唐代的羁縻治策演变而来。羁縻治策的基本内容,是封建王朝借重边疆民族首领的势力进行统治,即根据其势力的强弱,分别赐与王、侯、邑君和邑长等封号,实行土长与郡县参差而治的双轨制。朝廷为分封的王、侯和邑长配备丞等协助管理的官吏,规定予封的王、侯和邑长的级别分别类同于边郡或县。受朝廷所封的王、侯、邑君与邑长,世袭其职,世率其民,并非是国家的正式官吏。朝廷对王、侯、邑君和邑长的管理相当松弛,并未形成统一的管理规则,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亦表现出明显的随意性。此外,封建王朝对在蛮夷地区的经营不指望经济回报,于此类地区规定的贡纳

2、甚轻。参见方铁主编:《西南通史》,第138页至140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以下同。明清两朝,对由元代土官制度发展而来的土司制度的内涵与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明史·土司传》言:“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然其道在于羁縻。彼大姓相擅,世积威约,而必假我爵禄,宠之以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唯命。然调遣日繁,急而生变,恃功怙过,侵扰益深,故历朝征发,利害各半。其要在于抚绥得人,恩威兼济,则得其死力而不足为患。”(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一○《土司传》,第7981页,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两者相比较,元朝的土官制度,与先秦至唐代的

3、羁縻治策有重要的区别。一、土官制度的内容元朝的土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土官为国家的正式官吏,官职不可随便废除,但可世袭。元朝广泛任用边疆蛮夷首领为各级土官,对土官信任的程度,任命土官数量之多及予权之重,均超过前代。元朝把对任用土官与设置统治机构密切结合,土官任职的统治机构虽仍有羁縻性质,但纳入国家行政系统与内地统治机构同样管理;出任土官有正式的品秩,在待遇、权利与义务等方面与内地官吏并无二致。(明)宋濂等撰:《元史》卷九一《百官七》,第2318页;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参见方铁主编:《西南通史》,第648页。《元史》中还不乏土官、流官之间调动任职的记载。而此前封予的王、侯、邑君和邑长

4、实为虚衔,封建王朝可随意取消甚至诛灭其人。设立军事统兵性质的宣慰司,并广泛任用土官为宣慰使司、宣抚司的官吏,是元朝的一项重要创造,并为明清所继承。元廷规定宣慰司“10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元史》卷九一《百官七》,第2318页。由记载观之,宣慰司在各地亦有设置,但以在西南蛮夷地区设置最多及影响最大,因此可视为土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宣慰使司官吏带兵镇守各地,掌握的实际权力甚大,元朝广泛任用土官为宣慰使司各级官吏,充分表现出对蛮夷土官的信任和倚重

5、。朝廷对土官管辖地区的统治明显深入,尤其体现在广泛设治、执行法律、清查人口、征收赋税等方面。据记载,云南行省辖三十七路、二府、三属府、五十四属州及四七属县,“其余甸寨军民等府不在此数。”《元史》卷六一《地理四》,第1457页。此外还置曲靖等10处宣慰司及若干宣抚司。设治之密与统治之深入均超前代,湖广行省的情形与云南行省类似。元代以前,未见封建王朝在西南边疆清查人口的记载。元朝采用与内地近似的方法治理边疆,多次在云南行省清查人口,如至元十九年有籍云南新附户的记载,言自兀良合台镇守云南,“凡八籍民户,四籍民田,民以为病。”至是元廷令已籍者勿动,新附者籍之。《元史》卷一二《世祖九》,第246页。其

6、时云南及其附近地区有户128万余。宋元以前,历朝在西南边疆仅象征性的征收土产,正式征收赋税始自宋元。元朝在云南行省以征收秋税和夏税为主,《元史·泰定帝一》:至治三年,“免八番、思、播、两广洞寨差税一年,四川、云南、甘肃秋粮三分。”第642页。可证。在边远地区的做法较为灵活,如在金齿等地按人口或住房之多寡征收金银。在湖广行省亦收取秋税与夏税。《元史》卷九三《食货一》,第2359页。正如《元史·地理一》所言:“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元朝将组织土军定为制度,土军由南方蛮夷组成,归土官管辖,但可由朝廷调用。据《元史》记载,云南行省

7、的土军有爨僰军、罗罗军、和泥军等,分别由云南本地蛮夷之僰人、罗罗、和泥等组成,湖广行省也有类似的情形。土官官署可领土军。率领土军参加朝廷组织的征伐,是土官的重要义务,《元史》中还有土军奉调远征缅国、安南乃至日本的记载。参见方铁主编:《西南通史》,第651页,562页。宋代以前,历朝虽有招募夷兵的方法,但所招募的夷兵属于正式军队或雇佣兵,未见单独组成土军形成制度的记载。土官制度下土军建制的出现具有重要意义。它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