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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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嘉政发〔2004〕100号关于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的意见秀城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加强拆迁安置用房建房的审批管理(一)建设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着“便利、经济、必须”的原则,提前做好安置用房建设规划。(二)拆迁安置用房的建设用地需纳入计划管理。秀城区、秀洲区政府—10—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嘉政发

2、〔2004〕100号关于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的意见秀城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加强拆迁安置用房建房的审批管理(一)建设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着“便利、经济、必须”的原则,提前做好安置用房建设规划。(二)拆迁安置用房的建设用地需纳入计划管理。秀城区、秀洲区政府—10—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嘉政发〔2004〕100号关于

3、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的意见秀城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加强拆迁安置用房建房的审批管理(一)建设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着“便利、经济、必须”的原则,提前做好安置用房建设规划。(二)拆迁安置用房的建设用地需纳入计划管理。秀城区、秀洲区政府—10—和市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每年初应根据拆迁安置房建设规划和区域内年度拆

4、迁计划以及安置量,提出本年度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申请拆迁安置房规划选址、建设立项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预审时,申请单位应向市计划、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拆迁安置房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拆迁范围、安置对象及安置面积等资料。,市计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核定其建设规模和用地量。(四)实施建造拆迁安置用房的业主是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公司、秀城和秀洲新区管委会秀城新区管委会、秀洲新区管委会、和各建制镇政府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单位。上述单位获准

5、得建设拆迁安置房用地后,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和实施拆迁安置,但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移。二、严格拆迁安置用房的用途管制(五一)拆迁安置用房是市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而建造的专项用房,。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更不能作为商品房入市转让、销售、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二六)为满足被拆迁人要求,需跨区域(嘉兴经济开发区、市城投集团公司开发区域、秀城新区、秀洲新区)异地调剂安置房的,应经市土地储备与招标拍卖管理委员会必须经市土地储备与招标拍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土地委”)讨论同

6、意后实施。三、规范剩余拆迁安置房的处置行为—10—(一七)对已批准建造但又不被安置对象所接受的拆迁安置房对安置后剩余拆迁安置房或未被安置对象接受的拆迁安置房,及拆迁安置房确属安置剩余的少量安置房、沿路营业用房店铺,依照有关程序报经市土地委批准后,可以按下列几种方式及顺序处置:1.⒈内部调剂。剩余的拆迁安置房特别是整幢安置房,应首先调剂用于因政府和国有独资公司建设项目拆迁,以及跨区域线型工程用地的拆迁安置。调剂价格按照经审计确定的建设成本加20%管理费用的标准计算管理费用核定。调剂的安置房过户后,必须用于拆迁安置。有关拆迁工作

7、分别由各区组织实施,拆迁安置费由项目业主支付。⒉2.出售给驻嘉部队官兵。经审核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部队官兵,可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销售。在现有的拆迁安置房余量中安排一部分,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按评估价格出售给符合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⒊3.转为经济适用房销售。在前两种方式处置后剩余的拆迁安置房中提取申请剩余安置房转为商品房销售的,按总量的10%提取作为政府经济适用房,按照经济适用房购房的条件、程序、价格予以销售。⒋4.转为商品房销售。在按前三种方式处置后仍有剩余的拆迁安置房,的可转为商品房

8、,采取评估确定起售价,公开招标确定承销商的办法予以销售。—10—(二八)申请处置剩余拆迁安置房按下列程序办理:⒈1.编制拆迁安置房处理方案由申请单位编制剩余拆迁安置房处置方案。处理方案应包括拆迁安置房剩余的原因处置方案应包括拆迁安置房剩余的原因,需处置房屋的位置、门牌号、层次、面积、处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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