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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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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考试大纲民法考试大纲第一章:民法概述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民法的基本原则地位:虽不涉及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但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法规范中。(1)平等原则首要原则(2)意思自治原则自愿,但不涉及公权力的处分(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帝王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害他人的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1)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2)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3)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4.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2、(1)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定情况下包括国家(2)客体物(自然人身体之外)、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3)内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5.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26民法考试大纲概念: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分类:(1)支配权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客体特定,包括物、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2)请求权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特定,客体是行为。(3)抗辩权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是否行使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视为放弃。(4)形成权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补充考点1:一般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解释》
3、中规定一般人格权的意义:即使加害人并未侵犯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只要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情节严重,受害人即可以一般人格权受侵害为由,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例】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解析】①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自由权等具体人格权。②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③乙有权以一般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补充考点2: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1)生命权实施加害行为致人死亡,又无违法阻却
4、事由的,即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包括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以及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扶养人。(2)健康权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生理、心理功能的正常发挥,即构成对健康权的侵犯。(3)身体权实施加害行为,致使受害人身体的完整性遭受破坏的,即构成对身体权的侵犯。注意:与身体相连,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义眼、心脏起搏器、支架属于身体权的客体。【真题研习】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0年·卷三·69题)【答案】AB
5、CD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26民法考试大纲补充考点3:姓名权、名称权(1)姓名权由自然人享有(2)名称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三种:(1)干涉,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班主任强迫学生更改姓名。(2)盗用,指未经允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例如:慌称刘欢将参加演唱会,并擅自在宣传资料上使用刘欢的姓名。(3)假冒,即冒名顶替,冒充他
6、人进行活动。【真题研习】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一时应者如云。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考点】CDA.侵害牛某的姓名权B.侵害牛某的肖像权C.侵害牛某的隐私权D.侵害牛某的名誉权补充考点4: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注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真题研习】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
7、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0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答案】ABC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补充考点5: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例1】甲给乙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极尽侮辱、诽谤之能事,把乙气得浑身发抖。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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