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ID:33321953

大小:159.01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2-24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_第1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_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_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_第4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_第5页
资源描述: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督〔2006〕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6〕149号)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OO六年九月八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

2、施办法(试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6〕1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我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一、督导评估的范围和对象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县(市、区)和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二、组织实施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具体组织实施。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考虑

3、全省各县(市、区)的教育基础和地域分布等因素,制定督导评估的规划并落实到年度。从2006年开始,全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任期内原则上都要接受一次省级督导评估。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省督学、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熟悉相关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督导评估组,具体实施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三、督导评估的程序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应对照《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督导部门应组织复查。县级政府的自评报告和市(州)的复查结果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民政府及

4、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县级政府自查、市(州)政府复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政府的督导评估。省级督导评估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每年2月底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向按规划当年拟接受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督导评估预通知。(二)在正式督导评估前15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向被评估县(市、区)发出正式通知,并抄送有关市(州)人民政府。(三)督导评估组按照《四川省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见附件)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督导评估组工作方式如下:1、听取县(市、区)

5、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自查情况汇报;2、查阅有关资料,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以及相关帐目;3、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4、抽查部分乡镇和学校。抽查面一般为:40万人口以下县(市、区)抽查20%的乡镇和学校,40万至80万人口县(市、区)抽查15%的乡镇和学校,8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抽查10%的乡镇和学校;5、督导评估组汇总、评分,形成督导评估的初步意见并与被评估县(市、区)人民政府交换意见。(四)督导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1周内向省政府教育督

6、导团提交书面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督导评估情况,作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结论意见。结论意见按有关程序审定后以书面形式正式下达给被评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每年年底,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发布“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专题公报,公布督导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督导评估报告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四、督导评估的等次划分督导评估按“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等6个方面分项进行,满分为500

7、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达到450分以上,且6个方面的得分率均不低于90%的为优秀、400分—449分及450分以上未获优秀等次的为良好、300分—399分合格、300分以下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督导评估的等次一律评为不合格:(一)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二)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三)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四)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五)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

8、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后,“两基”巩固提高复查纳入该项工作一并实施。附:四川省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附件:四川省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素及分值评分标准及办法分值县级自评分市级复查分省评估分A1领导职责B1、“以县为主”管理体制(45分)C1、县级政府统筹县域内教育事业改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