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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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提示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分为: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二、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基础性理论研究论文不低于2万字,属于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的学位论文,不低于1.5万字。三、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型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案例材料作为支撑,案例材料计算在正文篇幅的字数内。提示:《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研究》是基础性理论研究论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法律硕士理论性研究论文法律硕士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评阅参考标准应用性专题研究论文评阅参考标准一、论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

2、与司法实践价一、论文的选题意义值二、对文献资料掌握的程度二、所选案例及调研数据是否紧扣论题三、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三、论述及论证方法是否反映了对基础理知识水平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四、是否针对特定的问题做出了独立思四、论文的创造性考,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法五、不拘泥于理论性研究论文格式,具有五、写作的规范性和逻辑性等方面与论文类型相适应的写作规范与逻辑六、论文的不足六、论文的不足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所反映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优()良()中()差()优()良()中()差()论文写作水平论文写作水平优()良()中()差()

3、优()良()中()差()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2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4、。特授权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研究AResearchontheSubjectiveAspectsoftheCrimeofAbusingtheOffice作者姓名:朱绍华指导教师:李永升教授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

5、andLaw内容摘要本文通过综合采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借鉴并充分运用心理学、哲学和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深入揭示了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规定的历史沿革,全面介绍了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关于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立法规定,深入剖析了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全面分析了中国大陆地区关于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的代表性观点,并依据相关理论得出了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的结论。最后,本文就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也进行了初步探索。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全文共4万余字,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概述本文这一部分提出了滥用职权罪主观方

6、面的概念,归纳了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特点,分古代、近现代和建国后三个部分深入探寻了中国关于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规定的历史沿革,全面考察了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国外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关于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立法规定,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分析,找出其相同点和不同之处。第二部分,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要素分析本文这一部分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要素分为三个部分,即心理事实、规范评价和意志自由。将心理事实分为认识因素和意向因素,把情感内容归入意向因素。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规范评价,是指根据客观条件期待行为人实施适法行为成为可能,行为人仍然故意或过失犯该罪,那么行为人

7、就具有主观罪过。鉴于意志自由在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地位,本文把意志自由作为犯罪主观方面的一个独立的构成部分。第三部分,滥用职权罪主观罪过的理论分析本文这一部分对中国大陆关于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的代表性观点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分析。在归纳了各种观点的主要理由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各种理论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得出了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还可以是过失自信的过失,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修改建议。第四部分,滥用职权罪主观罪过的司法认定1本文这一部分提出了司法实践中认定滥用职权罪主观罪过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总原则,应综合运用体系解释、历史解释

8、和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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