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情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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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情况交流第11期(总第48期)卫生部办公厅编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本期要目1、北京市卫生局出实招加强首都卫生系统医疗价格管理2、河南省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部分病种实行限价管理3、江苏南京、南通、盐城等市试行医院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4、重庆市卫生局试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北京市卫生局出实招首都卫生系统医疗价格管理在今年北京市卫生局4月21日召开的“2006年首都卫生系统医疗价格管理工作会议”上,对首都卫生系列医疗价格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建立健全价格管理责任制度,确保依法收费。要求医疗机构明确医药价格管理责任,设

2、立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确保落实价格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内部价格行为监督机制。要求医院内部管理部门定期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纳入工作考核。三是完善价格公示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信息。四是完善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复核制度,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和复核制度。对门(急)诊患者要提供医药每一笔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五是建立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

3、查,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实现无违法收费。六是完善投诉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的咨询服务;公布价格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意见簿,认真接待患者投诉。制定价格管理外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社会义务监督员监督。北京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06年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指标的通知》,《关于杜绝医疗行业医疗服务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机构强化物价管理制度建设,通过科学管理,切实杜绝乱收费行为。并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共同制定的2006年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指标中规定:三级医院医药总费用

4、增长幅度不得超过9%;二级及以下医院按各区县综合考核,医药总费用增长幅度不得超过15%;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重按医院级别、类别分别确定。除经政府批准医院扩建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作量增加,以及政府相关政策出台影响指标完成等情况外,因工作量增加造成医药总收入超指标增长的医院,应通过节约医疗成本,降低门诊及住院平均费用等方法控制医药总收入增长。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指标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市、区县两级卫生、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按季度分析指标完成情

5、况,对超标单位提出警告,并在年终对各医疗机构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超标单位将被取消申报精神文明单位的资格。(摘自《北京卫生工作简报》第21期)河南省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部分病种实行限价管理河南省以实施单病种限价管理为全面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入点,积极探索降低医药费用的新路子,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于4月1日全面启动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一、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启动。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2月9日,河南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下发了

6、《关于在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专业设置和专科特色,结合当地疾病的发生情况,确定本医院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的相关病种,在政府指导价的框架内,制订限价标准。综合医院至少确定5种以上的病种,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至少确定3种以上。截止3月30日,全省共有443所医疗机构(其中省直医疗机构23所,各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20所)确立了限价单病种。据统计,全省实行限价的单病种共有282种(重复病

7、种除外),涵盖普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口腔外科,心血管外科、呼吸内科、儿科、神经内外科、介入科、肿瘤科、整形科、肛肠科和精神科、骨伤科、针灸推拿等21个专业。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将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缓解群众看病贵发挥重要作用。据对个别病种调查比较,如子宫肌瘤和正常分娩两个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后,三级医院两病种费用平均下降20%,二级医院下降15%。一、规范单病种限价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单病种限价收费是指对单一病种从确诊后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

8、院整个过程限定最高医疗费用。为确保规范执行,真正取得实效,河南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研究制订了相关政策:一是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备案制度,对限价单病种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建立和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模式,根据卫生部《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试行)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制订相应的诊疗操作细则,明确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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