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

ID:39204759

大小:62.52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6-27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1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2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3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4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5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6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7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8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9页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_第10页
资源描述:

《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森林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1.黄某家分得的山场种有不少林木,望着快成林的树木,黄某夫妇高兴之余,也在盘算着种茶叶收益更快。因为素有“茶都”之称的某区的凌云茶叶收购量大,不少人种茶致了富。为此,黄某在2005年8月至10月间,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与妻子共同砍伐其山场上的林木共4.8亩,经鉴定活立木蓄积为33.1018立方米。请分析黄某夫妇的行为性质。2.李某,33岁,系福建省某县村民。2001年12月至2002年4月期间,李某趁夜深人静之际,先后四次偷砍他人自留地上种植的杉木,总计原木材积2立方米,折价1600元;并先后9次盗砍他人自留山上的杉木,折立木材积5.4立

2、方米,并将所盗砍的杉木,全部非法出售牟利。请回答(1)分析李某的行为性质。(2)如何处理?3.某县滩子口村有一片集体林地,因偏僻不便管理,村长李某召集村民开会准备变卖林地上的成材树木。犹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告诉了杨某,并提出与杨一起买下这片树林销售牟利。犹、杨二人在林业站听人说:集体林木按规定不得采伐,只有农民自留山才可以采伐。犹、杨二人和村长李某动起了歪脑子。在村长李某主持下,以该村农民阮某等8户村民采伐自留山林木的名义申请砍伐林木蓄积量15立方米。随后,犹某用李某出具的农民的虚假申请书,在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于是在李某主持下,村里以2800元价格将集体林

3、木出售给犹、杨二人,犹雇人将11.57亩集体林木全部砍光。案发后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进行现场勘察,犹、杨二人砍伐松树402株,计原木材积40余立方米,折立木蓄积量59.77立方米。李某外逃,犹、杨二人被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请回答(1)分析李某、犹某和杨某的行为性质。如何处理?(2)林木蓄积量如何认定?4.被告人王某、严某,为某重点林区县农民。自1998年至1999年间,两人先后到附近几个国营林场和乡村林场盗伐林木30余次,共盗伐成材树140余株,折合木材7立方米,折款760多元,其中王分得树82棵,折合4立方米,折款420元;严分得树58棵,折合3立方米,折款340

4、元。2000年3月,两人又去附近一乡村林场偷伐林木,共砍伐杉木10株,约合0.8立方米。在搬运时,被林场护林员胡某发现。胡即上前制止,两人不但不听劝告,反而用木棒向胡打去,胡躲开。王持柴刀上前,抓住胡的衣领威胁说:“如果向林场告发,就用刀子砍死你。”随后,扛着木材扬长而去。此案在审理时,对如何定性的问题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两被告人盗伐林木时使用暴力和暴力威胁手段,情节严重,应定盗伐林木罪。另一种意见认为,两被告人合计盗伐的林木仅0.8立方米,未达到法定数量,不能定盗伐林木罪。因为在盗伐现场使用了暴力和暴力威胁手段,此案按照“两高”的有关解释,其盗窃性质改变为抢劫,

5、应定抢劫罪。(1)问:1998~1999年间,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伐林木罪?(2)问:两人2000年3月的盗伐行为到底如何定性?5.2001年3月至2003年5月,周某、沈某等五被告人在某市林业局林业检查站工作期间,在检查进入该市铁路货场的木材及检查监督火车装运木材过程中,违反规定,在明知是无木材运输证件的情况下,为徇私情谋私利,仍予以放行,并从中收受好处费,分别造成521,730.96元至1,097,795.77元不等的国家税金费流失。请分析周某、沈某等人的行为性质。6.某村民甲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获得采伐许可证,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的集体林,由于采伐的木

6、材株数尚未超过批准的采伐株数,该村民又采伐了经过该村公路两旁的护路林,之后,还要到附近的国有林场去采伐林木,遭到国有林场的拒绝。问村民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为什么?7.2000年1月10日,向某装运一船木材销往江苏,途中被某水上木材检查站查验时,发现向某持有的木材运输证允许运输杉原条110件,计15.4立方米;杉木棒9495件,计72.6187立方米,实际运输的实物与运输证的记载不符,且验尺码单上的材积均按单进位计算。经查问,向某交代:(1)装船时改变了杉木棒的规格;(2)检尺时按单进位计算材积;(3)夹带了木材。检查站聘请木材公司检验员进行全面复尺后,证实船

7、上实际装载杉木棒10280件,计94.1558立方米,核减1%的检尺误差后,超出运输证准运数20.5371立方米,属于超数量运输木材。某水上木材检查站扣留所运输的木材,并提出对向某超运20.5371立方米杉木棒予以没收的处理意见,报县林业局审批。经县林业局审查,同意木材检查站的处理意见,随后林业局作出对向某超运20.5371立方米杉木棒予以没收的决定。问县林业局的做法是否正确?8.庄某承包了一块土地,该土地处于某林场林班内,地边周围均系树林,庄某为了林木少遮阳,增加透光,利于庄稼生长,于1998年5月至6月,将承包地的东、北两侧林木46棵伐倒,毁坏活立木5棵。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