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机关物资管理制度

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机关物资管理制度

ID:40478647

大小:41.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8-03

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机关物资管理制度_第1页
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机关物资管理制度_第2页
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机关物资管理制度_第3页
资源描述:

《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机关物资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机关物资管理制度为加强物资管理,保证公共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物资管理范围。物资管理范围是指除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所有办公用品和其他公共财产。具体包括:由我局购买的物资、长期借用外单位的物资、外单位借用、租用我局的物资。二、实行物资统一购买制度。局领导或科室需购物品须提前向办公室提报购买清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小宗物品由分管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涉及大宗物资的由办公室会同财审科一起购买。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用支票进行结算。三、实行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统一入库和领用登记制度。局物资管理员要设立《库存物资明细帐》和《物资领

2、用登记表》,对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和管理。物资购买后,由物资管理员填制“物资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入库登记的依据,一份交由会计留存核算。各科室在领用物资时,领用人员在《物资领用表》签字确认,物资管理员据此发放领用物资,并作为出库登记的依据。对于低值易耗品,如订书机、计算器、U盘等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废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和回收工作。物资管理员要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保证库存物资的帐实相符,并要定期向办公室和财审科负责人报送物资的购买、领用情况及物资结余情况,以便合理安排物资购买计划。3四、实行物资外借回收制度。物资外借使用必须办理书面借用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

3、后方可实施借用,并要按期收回。调出人员使用或借用的物资,必须在工资转移证明开出前或合同解除前办理好收回手续,损失损坏的由其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五、实行在用物资的三帐登记制约制度。对所有在用物资都要建立“三帐”(即物资管理员在用物资明细帐,科室在用物资明细帐,财务方面的物资帐),实行“三帐制约”以杜绝物资的流失和损坏。“三帐”的登记工作由财审科牵头负责。各种物资在领用、借入、借出、出租或报废后,立即办理物资登记手续,由有关人员和科室及时登记物资明细帐,保证三帐相符,按照财务制度应进行账务处理的,财务应及时入账处理。六、实行物资的移交监管制度。本局的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调

4、出本局或辞职时,应当在七日内清交所保管的物资。逾期未清交完毕的,以丢失论处。科室工作人员的物资交接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监交,科室负责人和领导干部的物资交接由办公室和财审科负责监交。七、实行物资定期盘点制度。由财审科牵头会同办公室,每年安排一次物资盘点,以各科室为单位,查明物资分布、使用状况,根据盘点情况编制物资盘盈盘亏表和物资报废处理审批表,查明盘盈盘亏的原因,出具对需要报废物资的鉴定意见,并按照相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待主要领导批准后作出处理。对各科室需要报废的物品,3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办公室统一回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报废物品的所得款项一律纳入财务记账,其中涉

5、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处理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审科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八、实行物资管理和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局干部职工要加强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严格经费支出管理,提高物资的综合使用效益,确保公共财产安全。物资管理员对所有物资承担直接的保管责任,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使用的物资的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具体使用或保管物资的人员是实物直接责任人,如果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毁损,由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如有故意隐匿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经发现,按照财产价值不同,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本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