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章节复习--必备必背》第八讲明清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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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讲明清的法律制度(1368-1644-1840)一、明朝的法律制度(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见教材P287)1、刑乱国用重典:①吸取元代“宽纵”亡国的教训;②以“重典”为消火异己巩固皇权的手段;③“重典”是惩治贪官污吏、奸猾豪民的需要。2、礼法结合、明刑弼教在明朝统治者看来,法律是推行教化的必要措施。教化与刑罚不应有主辅之分,而应是并列的统治手段,并非必须“先教后刑”,也可以“先刑后教”。(二)明朝主要的立法1、《吴元年律》以中央行政六部分类,条文简化仅285条2、《大明律》:洪武七年律(篇目-•准唐律)、洪武二十二年律(七篇)、洪武三十年律。六部分篇,共七

2、篇。开创了中国古代刑事法典编制体例上的一大变化。(见教材P291)3、《大明令》: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一直沿用到明亡4、《大诰》和《榜文》:刑事特别法(见教材P292)1)朱元璋采集官民犯罪的重要案例,编成《大诰》四编,颁行天下。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2)《人诰》的特点:规定了许多律外适用的酷刑;设置了许多新的罪名和禁令;同一犯罪,量刑较大明律重;重典治吏色彩鲜明。3)《大诰》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官立学校的必修课;私塾老师定期向乡民讲读;讲读师牛到南京汇报交流;作为科举考试的内容;语言通俗易懂;特权优待。4)《

3、榜文》以调整民事关系为主5、条例的编纂和修订:《问刑条例》,《人明律集解附例》(律例合编的新休例)6、《大明会典》:行政法规汇编(三)法律内容的变化1、刑事法制的变化(1)定罪量刑原则的变化:1)“轻其所轻”、“重其所重”(见教材P300)对反逆(皇权)、盗窃(社会治安)、贪赃等重罪(官吏),处罚比唐律加重。对某些触犯礼教伦理、典礼仪式以及户婚III土方面的轻微犯罪,处罚比唐律减轻。反映了民刑分离的趋势与在理学彩响下的重刑主义倾向。2)法定罪刑与有限类推并存断罪必须援引有关法律,法无明文规定不能定罪,如果司法官吏违反这一规定,就会受到“笞三十”等法律制裁。“断

4、罪引律令”“断罪无正条”可以看出一方面法律规定允许类推,另一方血类推必须经过皇帝批准。与唐朝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相比,法官的自山裁量权增大,助长了擅断的可能。3)涉外属地原则的确立“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2)刑罚制度的变化:1)充军:中原军人犯徒、流罪发往环境恶劣之所充当军户,参加耕种,并附加杖刑。充军又有终身充军与永远充军z分。(见教材P299)2)刺字:犯盗罪者的附加刑。初犯刺右臂,再犯刺左臂。3)廷杖:皇帝在朝堂之上对大臣施用的刑罚,由东厂监刑,锦衣卫行刑。(3)罪名的变化1)奸党罪(见教材P301):交结朋党2)其他:人臣专擅选官、交结近侍

5、官员、上言犬臣徳政等2、民事法制的变化(1)所冇权:1)先占原则:与汉、唐相比,说明了什么?遗失物:即使失主认领回遗失物,拾得人也享有该物的一半产权;如果遗失物三十H内无人认领,则拾得人可获得该物之全部所有权;埋藏物:除古器、钟鼎、符印等异常之物外,掘得埋藏之物者,収得所有权;荒地:直接承认了垦荒先占者的土地所冇权。2)典卖分离:典是作价抵押,而卖是等价交换;典可以冋赎,卖则不可。(2)债权:(自己阅读)(3)婚姻家庭继承:兼桃制度,一人为两家Z后3、行政法制的变化(1)中枢机构设置的改变中央:内阁(大学士)(选任官吏、议政、政务监督)、六部、五军都督府(军事

6、指挥权)、都察院(监察)(2)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变:省(三司)、府、县(3)官吏选拔、考课(考满、考察)、监察制度(屮央:都察院、六科;地方:I•三道监察御史、按察使司)行政法制的变化可以看出什么问题?中央尽可能控制地方,中央集权的加强,实际上是恰恰是中央虚弱的表现,无力冇效地控制地方。(四)司法制度的变化1、司法机关的变化(1)中央:“三法司”(见教材P320)刑部(审判)、大理寺(复核)、都察院(监察百官,此外还有“六科”)(2)地方:省、府、县三级;“申明亭”(见教材P322):基层司法纟R织性质,受理与调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3)特务机关:厂

7、卫(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见教材P322)锦衣卫:组织完备的军事特务机构。下设南镇抚司和北镇抚司。前者掌刑名等事,后者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即“诏狱”。东、西厂、内行厂:均为宦官特务机关。先设东厂,专门从事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事,位于东安门外,,故称东厂;自成立,终明之世一直存在;后来,各地人民起义不断,影响到就是地区的治安,乂在东厂之外设立西厂。为权力制衡,乂设立内行厂,负责监视东厂、西厂,由当时宦官头目刘瑾亲自指挥,到刘瑾被凌迟,内行厂随同西厂一起退出了历史舞台。“厂”与“卫”组织上互相渗透,行动上彼此配合,锦衣卫仗宦官之势,宦官借锦衣卫Z

8、力,共同拱卫封建皇权。但厂权重于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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