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252731
大小:24.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0-20
《机电事故处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机电设备事故处理办法为完善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增强机电设备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心,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机电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出现机械电气设备损坏事故时,设备使用队或机电队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当班带班领导和矿机电科,不得隐瞒不报,超过3个班时未汇报将对设备使用队或机电队负责人处以罚款100元。机电科在得到事故汇报后,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给矿井相关领导,并介入事故调查,48小时内把事故报告以书而形式上报主管领导。超过3个班时未汇报的对机电科长处以罚款100元每拖延1天,顺延加罚20元。第二
2、条机械电气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机电队和设备使用队对事故原因和损坏程度进行定性分析。具体定性分析依据为检查该设备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对现场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和对设备进行解体技术分析判断。设备事故定性分析后,由机屯科出具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并及时汇报矿井领导。第三条机电设备事故可定性分为以下三类:1、由于人为因素或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在修设备或在工作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如下:①由于人为因素和非人为因素在工作中造成设备损坏较轻,矿井可自行修复的,将由事故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设备更换配件费用和在本区队做检查。①事故
3、导致设备损坏较严重,矿井无法修复需送交其他专业部门进行修复的,对事故相关责任处理如下:1)、设备价值500元以下由责任人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在本区队做检查并罚款100元。当班带班队长、质量员负管理责任各罚款100元。2)、设备价值500-1000元的由责任人赔偿设备价值的60%,在区队做检查并罚款200元,当班带班队长、质量员各罚款150元。3)、设备价值1000-5000元的由责任人赔偿设备价值的40%,在区队做检查并罚款300元,当班带班队长、质量员各罚款150元。4)、设备价值5000元以上的由责任人赔偿设备价值的20%,在区队做检查并罚款40
4、0元,当班带班队长、质量员各罚款200元。②事故导致设备无法修复,需报废的将对事故责任人和设备使用队处理如下:1)、10KW(含10KW)以下电机设备报废,对事故责任人处以赔偿设备原价值的80%,并罚款(100-200)元,班组长罚款(50-100)元,带班队长、质量员各(50-100)元。2)、10-40KW(含40KW)电机设备报废,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处以赔偿设备原价值的60%,并罚款(200-300)元,班组长罚款(100-200)元,带班队长、质量员各罚款(100-150)兀,所在队队长罚款(50-100)兀。3)、40KW以上电机设备报废,
5、事故责任人赔偿设备原价值的30%,并罚款(500-800)元,班组长罚款(300-500)元,带班队长、质量员罚款(200-400)元,所在队队长罚款(100-200)元。③故意或消极怠工损坏矿井设备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根据情节严重,矿井将给予停工或进“三违”学习班处理,情节恶劣的将上报公司予以除名。2、设备因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导致的损坏事故,将由机电科向公司总工办和供应科汇报,并积极协助供应科联系设备厂家和供货商协调解决赔偿事宜。3、设备由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事故的,如巷道突发涌水或矿井突发灾难导致的机械电气设备事故,由矿机电科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将设
6、备损坏程度及数量汇报给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第四条矿井出现机械电气设备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或伤亡时,处理如下:1、任何人员在井下因机械电气设备事故受伤时,区队当班负责人应立即上报给矿井领导,并详细说明事故情况和事故原因。不得隐瞒不报,违者将对区队当班负责人罚款500元,并根据事故情节对当班负责人严肃处理。2、由于机械电气设备事故出现人员受轻伤时,将由矿井领导具体负责,矿井机电科和安全科联合对事故原因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及时汇报给矿井领导,矿井领导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3、由于机械电气设备事故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时,现场管理负责人
7、必须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汇报给矿井领导和矿调度室,再由矿井领导向公司汇报,具体事故调查和处理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