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刑辩律师谈刑事执业风险防范

著名刑辩律师谈刑事执业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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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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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名刑辩律师谈刑事执业风险防范律师要防止法律风险,律师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岀努力:一是专业技巧,二是专业智慧,三是专业规范。对丁律师的刑事执业风险,见证法治建设、历经起步的艰辛并一路走來、积累了办案经验和智慧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们或许更感同身受。近日,在接受《法治周末》采访时,他们坦言执业风险堪忧。著名刑辩律师谈刑事执业风险防范岁末年初,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问题在律师业内再掀波澜。相比较法学界、舆论界的躁动、争鸣,律师界的驻足、反思或许更冇意义。曾在法庭上激辩昂扬的律师,可能因多方面原因而身陷囹圄;曾经为诂在被告席上的人辩护,可能终站在被告席上。近年來

2、,多位律师因伪造证据罪、玩忽职守罪、包庇罪、诬告陷害罪、诽谤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入狱的案例不绝于耳。“这些年來,我看到律师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屮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但我同时看到律师的执业风险也H益增大。”中国律师论坛前秘书长、中国律师朵志社原总编、共青团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秘书长刘桂明表示。“关注律师执业风险及具防范问题迫在眉睫,这对刚起步的屮国律师业乃至法治国家的建设都冇重要意义。”依据律师法第2条,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的正确实施、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将这三点分别概括为律师的本职工作、专职工作、天职工作。但本职也好,专职、天

3、职也罢,若律师自身难保,那么这'三个维护'无从谈起。”刘桂明说。对于律师的刑事执业风险,见证法治建设、历经起步的艰辛并一•路走來、积累了办案经验和智慧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们或许更感同身受。近日,在接受《法治周末》采访时,他们坦言执业风险堪忧。翟建道徳风险最普遍被赞为庭上“迂回作战的枪手,不蕴不火的棋手,不屈不挠的格斗手”的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裡建认为主要的执业风险有三种。“最普遍的就是道徳风险。”我国历来缺乏"无罪推总”的精神,传统观念认为,被侦查机关抓捕、被审判机关审判的被告人是坏人,“由此,为所谓的'为坏人辩护的律师',自然而然也被认为是为坏

4、人说话。”而律师的服务是收钱的、且有时收费还不低,“这无疑进一步增大了具道德风险有如下逻辑:律师收贪污犯、黑社会的钱为他们开脱”。这种道德风险一直困扰着裸建和他的律师朋友们,“这主要是法治观念未深入人心造成的”。“来源于法律上的风险也不可忽视。”崔建特别指出,刑法第306条仅将律师规定为犯罪主体,“其实,所有同被告人接触过的司法人员都有可能徇私舞弊、包庇犯罪嫌疑人,这个主体只针对律师是很不公平的。”崔建担忧:如此,律师怎样保护当事人受到公平待遇?崔建还提出实际操作层而的风险。有时,律师同当事人谈话町能不注意分寸,比如过激、过火;有时,当事人而对强

5、人的检查机关,能为了自保而脱口“是律师教我说的”,如此,律师均冇可能遭到追究。対此,裸建表示,虽然律师法规立了律师的豁免权,但“我认为这不够,我认为律师为执业而为的行为均应豁免。”否则,草木皆兵的辩护律师何敢开拓、发展其辩护业务?律建呼吁社会理解法律上设置辩护制度的原因、理解辩护律师是干什么的,“希望社会的法治理念都得以捉高,希望社会明白,设立律师辩护制度的初衷是避免冤枉好人、避免公民财产自由甚至生命被公权力随意剥夺。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使其犯了滔天罪行,都有权得到辩护。律师为的不只是每一个具体的被告人,其工作的整体意义是保护每一位潜

6、在的被告人、每一位公民。”钱列阳立法漏洞带來执业风险“被告人是否冇权在开庭前阅卷?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并未作出规左。”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钱列阳表示,这导致实践中发生诸多不一致,并直接给律师执业带來风险。比如,辩护律师常希望将自己复印到的案卷交被告人看,使Z了解自己被指控的证据,进而同被告人交流、以达到更好辩护的H的,而检察机关则认为,只冇到了法庭上才能让被告人知道其被指控的证据。“律师可能因此被控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等罪名。”钱列阳指出,立法漏洞之二来源于刑法第306条。“笫306条规定伪造证据的律师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何以界定伪证?若

7、被告人由于各种原因翻供,同其接触过的辩护律师是否要承担责任?”在钱列阳看來,辩护律师在法律范围内教当事人作对其有利的供述并非违法,“我建议律师们依法执业,不叮故意教被告人作虚假口供。我同时希望立法者看到,被告人的口供一人特点就是有较人的町变性,实践中,被告人可能此时认罪,彼时又不认罪,可能此时交待、彼时翻供。原因或许是被告人口己想法发生改变,也可能是受人教唆,难道辩护律师均要为此承担责任?”国外有句老话,“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当事人”。多年辩护律师的执业生涯计钱列阳深深感受到,來自被告人、委托人的各种压力常令人无法承受,有些被告人为了打赢官司,不惜制

8、造并向律师提供虚假证据,Z后将法律责任推到律师身上,“有时,被告人会以高额的律师费用,强求律师铤而走险。在这种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势下,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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