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制衡思想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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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权制衡思想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李辉(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摘 要:分权制衡思想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实践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深入分析和借鉴分权制衡思想,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防止政治权力腐败,促进我国政治现代化和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关键词:分权;制衡分权与制衡历来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是政治权力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公认的宪政的基本原则之一。如何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实现政治权力的良性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是我们必须要研究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系统了解分权制衡思想,借鉴其合理的成分,对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加快

2、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价值。一、分权制衡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分权制衡思想源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理士多德,古罗马的波里比阿、西塞罗正式提出,后经洛克等人发展,而由孟德斯鸠集大成。本文把分权制衡的思想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来介绍:1.萌芽阶段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他的晚期提出了“混合式”国家的原则。他在《政治家篇》中承认了民主制度的优点。他认为,国家的目的是要在国内关系和对外关系两方面都求得和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应当使国家中各种倾向的力量相互结合,从而使之能够保持一种均衡状态。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形成稳定的政治局面。6亚理士多德在讨论政体时认为,共和政体是最优良的政体,因

3、为它包含各种因素,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是吸取了贵族政体和平民政体优点的混合政体,是最有利于稳定的平衡政体。一方面它由多数人统治,与寡头政体相区别。同时,这些执政者不是无资产的贫民或暴民。因此,它又不同于民主政体,它是介于二者之间代表小奴隶主利益的政体。这种政体稳定的基本条件不是凭借外力支持,而是依赖内在各种力量的平衡;不仅有大多数人的拥护,而且社会中没有一种力量企图改变这种制度。这些思想家希望通过这些方式,阻止专制政体的出现,而保持稳定的政局。这一时期,分权制衡思想处于萌芽阶段。2.产生阶段在古罗马,思想家波里比阿和西塞罗在亚理士多德平衡政体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权与制衡的思

4、想。波里比阿在分析罗马政体时认为,罗马共和政体的优点就在于国家三种权力机关不是各自独立、毫无联系,而是在分权的基础上互相牵制,从而使政体保持平衡。西塞罗继承了柏拉图、亚理士多德的思想,特别是波里比阿的混合政体论思想,认为“共和政体”最好。他认为“共和政体”是依照正义和自然法则组织起来的,是最完美的形式。在“共和政体”中,执政官代表统治者的力量,元老院代表贵族和在野的执政力量,监察官、保民官和平民大会代表平民的力量,上述三者的地位凭借法律确认,按照法律规定行使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达到相互力量的制衡。西塞罗还进一步设计了“共和政体”的法律制度,即一个各权力机构相互关系的模式,他自

5、认为这是一个“使国家权力均衡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最高执政官和各级官吏由民主选举产生;作为立法机关的元老院其成员的产生要由民众大会选举;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监察官根据国家法律监督执政官工作,这种模式已经具备了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的雏形。因此,这一思想和原则对近代资产阶级的分权理论和美国宪法的制衡原则有很大的影响。3.发展阶段6古典自然法学家在继承和发展古代分权制衡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他们的主张,使分权制衡理论获得很大的发展。他们认为,国家权力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分构成。这三个部分应交由三种机关分别掌握,使之成

6、为相互对立和牵制之势,这样才能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时所产生的独裁和专制现象,才能收到相互补救的功效。这一理论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洛克最初提出把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最高的,所以,有必要对立法机关进行限制。比如,通过立法机关召开会议,由行政机关决定、人民享有罢免和更换立法机关的权利以及立法权的行使要受到政治社会的基本价值的限制等方法来限制立法机关的权力。执行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利,包括现代的行政权和司法权两权。执行权隶属于立法权,但也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立法者还不能预见的地方,“必须交由握有执行权的人自由裁量”,由他们根据“公众福利和利益要求来处理”。洛克认为在这

7、种场合,法律就让位于“自然和政府的根本法”。此外执行权还享有“特权”,但人民可以用法律来限制特权。洛克的对外权是指解决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处理一切事务的权力。虽然它将对外权和执行权分开,但是,他同时认为这两种权有时是由同一机关来行使。实际上,他承认这两种权是难以分开的。洛克的分权理论存在两大缺陷:一是他的分权实际上是两权,他对司法权的重视明显不够;二是他的分权学说中的制约平衡理论明显不足,他将立法权置于最高的地位,而把政治社会的稳定和对权力的控制过多地寄希望于人民最终保留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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