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

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

ID:5531632

大小:35.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7-12-17

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_第1页
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_第2页
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_第3页
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_第4页
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哈尔滨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进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资本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重大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哈尔滨市人民

2、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运营机构)及其权属企业、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投融资事项,是指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新设立企业以及引进新项目、合资、合作、参股、兼并、重组等改革及发展行为所涉及的投资、融资等经营活动。第三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明确权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注重效益。即明确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与权属企业的权责关系,落实出10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强化出资

3、人投融资决策权、监督管理权的权能,保障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融资活动的安全,规避和化解投融资风险,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第二章          投资管理第四条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短期和长期投资、对内和对外投资、直接和间接投资、资金和实物投资、资源性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等,不包括政府直接运作的投资项目。第五条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论证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第六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

4、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高新技术和集约化经营为手段,逐步形成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的产业体系。第七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研究、集体讨论、科学决策。第八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符合下述要求的,须报市国资委审批:(一)单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主营业务投资;10(二)非主营业务投资;(三)超过净资产30%的投资;(四)境外投资、股权投资、债券类投资单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资;(五)资产负债率达到85%以上或连续两年以上亏损企业,额度在

5、500万元以上的投资;(六)需报请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投资项目。资产运营机构权属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上述额度以下的投资项目,由资产运营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国资委备案;资产运营机构直接进行的在上述额度以下的投资项目,可由资产运营机构决策,并报市国资委备案。第九条审批原则:1、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较好,所需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能够妥善落实;3、法律手续完备,上报资料真实完整;4、投资项目内容真实可靠,不存在项目分拆或舞弊行为;105、各项具

6、体实施措施切实可行;6、符合市国资委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市国资委及资产运营机构和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呈报审批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具体包括国家产业政策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等。第十一条申报审批及备案程序:1、资产运营机构权属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须申报审批的投资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投资意向,上报资产运营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由资产运营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2、资产运营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的投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后,向市国资委提

7、出申报审批。3、市国资委受理后进入审核程序,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批复。4、资产运营机构权属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须由资产运营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国资委备案的投资项目,须经资产运营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向市国资委申报备案。105、市国资委受理申报备案,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进行备案管理。6、资产运营机构及市国资委直管企业直接进行的投资项目,应按管理权限规定,向市国资委申报审批或备案。第十二条申报审批及备案应提供的材料:1、投资审批

8、(备案)申请报告;2、投资项目相关材料、有关专家咨询评估意见或报告;3、合资、合作方资信证明,合资、合作意向性文件;4、相关实物、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确认及评估文件;5、企业近期财务状况的分析(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6、企业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7、企业集体讨论投资项目的会议纪要或决议;8、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