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之工伤认定争议多 江山市三个典型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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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争议多江山市三个典型案例分析  在生产车间,职工因违规操作,受伤了;在上班途中,员工为充值话费,遭遇交通事故;在施工工地,工人因新旧伤交织,伤情加重――上述情形都能认定为工伤吗?  今年上半年,在江山市人民法院陆续受理的5起由企业提起诉讼的工伤行政案件中,企业对于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工伤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间的竞合关系等内容,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对此,江山法院行政庭庭长周公良认为,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应该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来理解、适用现行法

2、律。要首先保障工伤者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兼顾工伤保险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功能。  而从长远角度来看,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才是正题。企业应提高加强安全保护的导向理念,只有早日建立预防、康复、补偿良性发展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才能有效减少企业的用工风险和经济损失。  案例一  学习安全知识的同时,更应学会应用安全知识  20xx年6月10日早上6时40分,江山某木业制品厂车间,女职工郑某在压刨机运转时,因直接用手去疏通,导致右手大拇指被压刨带卷进毁损。20xx年10月7日,郑某被劳动部门认定为构成工伤

3、。今年3月,该木业制品厂提出诉讼,认为郑某构成工伤不符合客观事实。提出郑某的受伤时间,不在厂方明确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且厂方对工人操作规程有严格规定,郑某受伤,系因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所致。  法官解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郑某违反了车间操作规定,本人有一定的责任,但她是在工作场所内从事本职工作而引起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次,工伤赔偿的

4、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不会因为郑某在工伤事故中存在过错责任而免除全部或部分的工伤责任,同时,员工违章操作亦不免除企业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企业安全教育不仅仅是学习安全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让员工学会应用安全知识。企业应通过不同形式和途径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安全方面的生产技术知识和操作方法。企业管理需贯彻实施有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以及各种安全认证制度。车间安全员可通过进行实

5、地参观、直观教育、介绍事故教训等,把安全知识考核与晋级考核结合进行。  案例二  安全生产固然重要,上下班交通安全亦不容忽视  20xx年10月10日8时20分,周某骑摩托车去上班,途经贺村镇严麻车村瓦窑背路段时,与一辆小型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受伤。20xx年9月28日,劳动部门对周某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尔后,周某所属公司不服,于今年2月1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争议焦点在于“周某是否是在上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导致伤害。”周某所属的公司认为,周某因充值话费,绕道行驶与公司上班路线相反方向,所以不能算是

6、“上班途中”。且公司规定,不论工种如何,都应在规定时间按时上班,但周某违反了这条规定,所以不具有“上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条件。  法官解析:“上下班途中”法律虽无明确的规定,一般理解为职工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上离开用人单位回到家中或离开家回到用人单位的过程,如果中途去了其他地方办理事务,而该事务与其工作或回家有必然联系,则该过程也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本案周某因手机欠费,怕影响工作,上班途中绕道充值话费,是工作的需要,可认定为“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

7、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认定为工伤。  法官提醒:生产安全固然是第一位的,但上下班途中员工的交通安全也非常重要。企业管理者,不仅应加强职工在厂内、车间的生产安全,更应加强上下班途中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对于一些从事特殊工作的职工,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掌握职工的安全动态。  案例三  为工人体检,能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和经济损失  毛某是江山塘源口乡某萤石矿矿山的临时工。20xx年11月11日,毛某在打风钻时,左眼不慎被溅开的碎石击中,当天自行在乡卫生院治疗。两天后,得知

8、情况的矿山承包人姜某的妻子郑某,陪同毛某前往江山市中医院治疗。20多年前,毛某双眼因车祸曾受过伤。医生检查表示,毛某双眼有旧伤,而左眼的再次受伤,导致伤情加重。  去年12月24日,矿方向江山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认为毛某的眼睛原有旧伤,虽经治疗左眼仍一直视物模糊。而且毛某在矿上工作期间,一直未向矿方及同事提出过左眼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因而认为毛某的伤并不是在从事矿山作业过程中引起的。  法官解析:毛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该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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