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热轧圆盘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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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热轧圆盘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GZ32300401热轧圆盘条123-2009一、适用范围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供拉丝等深加工及其他一般用途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检验依据GB/T701-200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1.抽样方法样品应在受检单位仓库或售柜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在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实施部门根据需要可在工程现场抽样,样品应在未经使用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抽样数量(1)生产企业:首先检查包装、标志,然后每批随机抽取10盘,每盘截取长度约1600~2000

2、㎜的样品,均分为二截,其中10支为检验样品,另10支作为备样。(2)经销、使用单位:每批随机抽取10盘,每盘截取长度1600~2000mm均分为二截,其中10支为检验样品,另10支为备样。3.注意事项(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抽样时注明牌号、状态、规格等样品信息。(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3)所抽样品在储存、运输中不应被有机物或其它化学物品污染。四、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GB/T701-2008不合格类别主要项目样本量复检

3、样品备注1尺寸外形第4条B否10检样/2表面质量第5.5条B否10检样/3力学性能第5.4条A是2备样/4冷弯试验第5.4条A是2备样注15化学成分第5.1条A是1检样/注1: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做冷弯性能试验。直径大于12mm的盘条,冷弯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五、判定原则1.判定总则(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

4、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2.质量判定结论的分类对监督检查产品检验结果,必须在检验报告结论栏目中明确给出检验结论。检验结论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本评价规则所列全部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2)产品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产品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但本评价规则所列全部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

5、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3.单项质量判定原则(1)各项目判定方法见下表:序号检验项目检查要求评分办法单项判定1尺寸外形直径不符合每支扣4分扣分>10分判为不符合不圆度不符合每支扣4分2表面质量缩孔、分层、夹杂1项或1项以上不符合每支扣4分扣分>10分判为不符合裂纹、折叠、耳子、结疤1项或1项以上不符合每支扣3分其他缺陷不符合每支扣1分(2)其余单项判定:所检样品检验结果均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时,判定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4.质量判定原则所检项目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时,判定被监督检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除上述情况外,判定被监督检查产品

6、的检验结论为“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或“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六、异议处理原则1.检验结果异议申请与受理被检验人对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监督检验的行政机关或者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检。受理复检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不具备复检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2.复验样品对具体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确需复验的,复验样品的确定应按本评价规则要求执行。3.复验结论复验结果与原检验结论一致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4.复验费用确需对不合格项目进

7、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含样品运输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否则视同放弃异议权利。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5.不予复验的情况(1)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复检申请的;(2)被检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3)现场检验项目不予复验;(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七、附加说明1.主编单位:浙江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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