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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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      。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依据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2、,取得法人资格。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      。  第六条 公司住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场所      、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      为主业。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      ,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      批准,并领取了      许可证。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

3、十一条 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      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金总额中:  货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  %;  实物折价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折价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比例;  土地使用权折价      万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  %。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已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 

4、     评估验证。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五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5、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大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

6、、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二)登记为股东的日期;  (三)其他有关事项。第七章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股东签名1    2    3    4    5    6    7    8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

7、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八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8、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经全体股东商定,      元为一股,一股行使一个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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