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

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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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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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辽宁局)信息化工作,加强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辽宁局的要求,结合辽宁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参照辽宁局检验检疫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以下简称信息化设备)系指辽宁局各处室、各分支机构及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利用预算资金或自有资金投入、国有资产收益以及接受馈赠等形式购置或拥有的用于检验检疫业务、办公及科研用的计算机(含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广域网端接设备和存

2、储设备等价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列入固定资产的信息化设备。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化设备的规划、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维修及报废等管理工作。第四条信息化设备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地规划、配置、更新和维护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实现信息化设备的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保证辽宁检验检疫系统CIQ2000、办公自动化、电子监管、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等网络信息系统的高可用性和稳定性,使网络信息系统更好地为辽宁检验检疫工作服务。15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辽宁局信息中心是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的主管部门。各单位应设置或指定信息化设备管理部门并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

3、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的职能,提高辽宁局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检验检疫事业服务。2、制定辽宁局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3、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工作;4、汇总、审核、编制辽宁局信息化设备年度计划,并按要求上报;5、组织实施辽宁局信息化设备的规划、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维修及报废等管理工作。第七条各单位信息化设备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辽宁局有关信息化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2、制定本单位信息化设备管理规章、制度;3、完成辽宁局下达的各项信息化设备管理

4、工作任务,按要求向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汇报信息化设备管理情况;4、编制本单位信息化设备年度计划,并按要求上报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155、组织实施本单位自行投入购置信息化设备的规划、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维修、报废及上报等管理工作。第三章购置第八条根据《质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信息化设备购置一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财务部门是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信息化设备管理部门是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第九条年度计划内的信息化设备购置按总局财务部门下达的年度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方案执行,

5、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列入总局集中采购目录的信息化设备,由总局组织集中实施政府采购,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总局的要求配合总局集中采购的顺利实施。列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信息化设备,由辽宁局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规定集中组织实施采购。2、为保证辽宁局集中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各单位应按照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计划、信息化设备的数量及使用情况,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设备的购置和分配方案,方案需报局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153、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利用自有资金自行组织的政府采购方案及结果应及时报辽宁局财务部门和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登记,辽宁局将随机进行抽查,发

6、现采购方案或结果不当时,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改正。第四章验收第十条信息化设备到货后,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及时会同使用部门、供货方按合同条款及有关开箱检验的具体规定,共同进行开箱检验。第十一条开箱检验符合要求的,使用部门应配合供货方进行安装调试。最后,根据合同条款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收。第十二条开箱检验和安装调试中发现有数量和质量问题时,不得通过验收。信息化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与供货方交涉,并提出索赔、换货或退货等处理意见。凡属人为原因贻误索赔造成损失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三条信息化设备使用部门须安排人员参与设备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验收的全过程,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写

7、出验收报告,连同设备说明书、装箱单等材料一并归档。第五章登记第十四条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对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编号,加贴标签,并利用《国家质检总局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设备管理帐。第十五条各单位按照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部门的要求管理本单位的信息化设备管理帐,对每台信息化设备都要明确责任人,并登入信息化设备管理帐。15第十六条辽宁局统一购置的信息化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由辽宁局信息化设备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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