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耗理论在林木资产核算中的应用

折耗理论在林木资产核算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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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折耗理论在林木资产核算中的应用(转载)(2009-10-1119:46:08)    林木资产核算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折耗的方法来反映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计量森林资源的耗费成本,衡量营林企业的经营业绩。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林木资产核算制度,但采用的是一般工商企业的资产核算办法,不能反映林业生产的独特内涵。因此,有必要就折耗理论在林木资产核算中的应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一、折耗的内涵    折耗是指随着资源的逐渐消耗而应予转销的那部分递耗资产的成本,也就是自然资源的成本列作资源产品生产成本的过程。从表面

2、上看,折耗反映的是自然资源实体的消耗状况,它通常在采掘或采伐行为发生时才形成;从本质上讲,折耗应该是对蕴藏在被开采资源中总价值加收程度的一种计量方式。因为,随着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各类资源的所有权关系进一步明确,企业要获得资源的开采权,就必须向国家有关管理资源性资产的部门支付一定的代价,这一代价的回收将被用于资源的恢复或寻找新的替代资源,以保证资源的持续供给;对经人工更新或培育形成的资源来说,企业要收回资源投资,才能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进行。由此可见,折耗既是资源开发型企业可持续经营的重要会计范畴,也是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手段。二、折耗的确认与计量1.折耗基数

3、的确定。    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核算方式有两种:完全成本法和成效成本法。在完全成本法下,一切直接与资源购置、勘探和开采活动有关的支出必须直接计为投资成本,资源的折耗根据已被证实的资源储量,依据单位产品法(产量法)来计算。在成效成本法下,只有直接导致发现或开发资源的成本才会作为资本支出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而不能导致发现或开发资源的成本,均列为当期费用,列为资本支出的成本,只有在开采特定产品时才进行摊销。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应视递耗资产的实际情况而定。对地表型的资源性资产,譬如森林资源,由于其储存量比较容易确定,就可以采用完全成本法。2.折耗的计算。    折耗的计算是

4、递耗资产核算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目前最为常用的计算办法是产量法,即先求出折耗率后,根据各时期资源的实际开采量计算折耗数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1)单位产品折耗率=(递耗资产总成本-土地残值)/预计的总开采数量    (2)每期应提折耗额=单位产品折耗率×每期开采数量    就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计提折耗的依据主要有按时间、按产量和按固定比例或者变动比率三种,但后两者的使用率较高,各为40%3.折耗的计提范围。-3-    目前,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折耗主要反映在资源的取得成本上,资源的自然价值部分并没有计入或者完整地计入其成本,这就使得折耗所包容的范围较窄,价值偏低。

5、而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国家,也不能对资源使用者在收回其所耗资源全部价值的基础之上,来考虑资源的保护和再生问题,仅仅以资源税的形式征收级差地租远远不能达到这一目的。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在全面实行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础上,优化国有资源性资产的管理机制,建立资源性资产的交易市场,将资源开采的取得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使资源开采权的让渡恰当地反映资源的自然价值部分。只有这样,折耗的内涵才能够与资源的实际成本有机地联系起来。三、在林木资产核算中引入折耗的必要性1.有利于科学地反映营林者的经营成果。    现行制度规定,营林者只有在林木采伐并且所有权转移至购买方之后才能确认收入,而在这之前

6、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营林者只有费用没有收入,其经营绩效和财务状况得不到真实反映,由此必然造成营林者对造林育林和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的忽视。引入折耗理论,合理确认各核算期内应分摊的成本和收益,科学反映营林者在营林各阶段的经营业绩,有利于调动这两方面的积极性。当前,某些贵金属、农产品、矿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建筑、军工、船舶、飞机制造等企业采用售前确认法和完工比例法来确认各核算期收入的做法,值得借鉴。2.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既需要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更需要在营林者内部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入折耗理论,合理体现林业生产活动在不同阶段

7、的经营成果,可以促进营林者减少短期行为,更多地采用有助于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经营措施。3.有利于协调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直接构成生产要素的森林资源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质量,也就是说,生态环境质量是森林资源内容的一部分,森林资源的现存量和再生量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到一定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高低。引入折耗理论来反映和控制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可以客观地反映营林者对生态责任的履行情况,辅以相应的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将有效缓解森林两大效益之间的矛盾。四、完善林木资产核算制度的基本思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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