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

ID:9953391

大小:3.77 MB

页数:9页

时间:2018-05-16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_第1页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_第2页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_第3页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_第4页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_第5页
资源描述:

《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至于能否入账和税前扣除,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凡属往来性收据性质的,均不得记入成本费用;凡属发票性收据性质,除单位内部费用收付外,均必须套印主管财政机关的监制章,否则不得作为发票性收据使用或收受,违者税务机关将不予在税前扣除。发票性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性收据只限用于规费性收款和非营利性行政事

2、业单位代办费收款‚即非应税业务。财政票据中出现涉税问题,作为税前扣除凭据,问题集中反映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上。为了减少由此带来的税前扣除风险,纳税人有必要了解财政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和不得开具行为。  一、按内外关系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收费票据使用没有监制章的内部往来结算收据,没有提供发票,不能给予税前抵扣。企业内部使用的收款收据不能作为扣税凭据。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

3、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税务收据,是税务局监制的收据,证明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不能作为合法凭据税前列支的。  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4、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

4、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1号),“对外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的规定,武警、军队对外出租房屋、提供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票据管理规定》([1999]后财字第81号)第二条和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票据,是指军队单位在业务往来结算,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提供服务等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开具的收款凭证,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军队在地方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的保障性和福利性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票据

5、管理规定执行。”根据上述规定,部队开办的宾馆、酒店、招待所,对企业提供服务也应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企业取得发票在税前扣除。如确实无法取得发票,只能取得部队开具的服务性收据的,相关支出要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才可以在税前扣除。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收据:企业租赁解放军单位空余房产,可凭《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收据》、《解放军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作为租金的税前扣除凭证。(解放军单位对外从事餐饮、住宿服务的,只能以地税局监制的服务发票作为扣除凭证)  二、财政票据分三类: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一)非税收入类

6、票据包括:①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②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③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二)结算类票据仅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三)其他财政票据包括: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

7、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2.医疗收费票据,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为:(一)是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

8、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三)是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四是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三、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行为:《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