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

ID:11769708

大小:32.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3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_第1页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_第2页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_第3页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_第4页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摘要】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我国事业单位中十分特殊的一类,虽与公益类事业单位一样均使用事业编制,但在主要职能、资金来源、产出等方面存在不同。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为授权执法主体,也有少量法定执法主体和委托执法主体。认定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依据,以是否主要履行行政职能为标准,坚持从严认定,积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比较薄弱,应将依法规范摆到更加重要的地位,依法探索

2、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现方式。  【关键词】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法学分析【写作年份】2013年  【正文】  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的任务,并在今后五年实现基本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党的十八大重申:“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3、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加强对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研究,探讨其改革路径和法治化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范围  事业单位的分类  事业单位是我国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等五类组织机构中的独特的类型。目前学界对事业单位的分类存在不同认识,有关文件规定也不统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单位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

4、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2005年4月,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行业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等27个类别。这实际上主要是指公益性事业单位。  《指导意见》根据我国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大类。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利于针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分别制定政策、推进改革。  虽然行政类事业单位与公益类事业单位均使用事业编制,但两者在以下方面存在

5、不同。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  1.主要职能不同。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特殊的社会服务组织,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是其主要职能;行政类事业单位虽然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但依法承担政府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任务。  2.获取法人资格的注册程序不完全相同。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

6、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公益类事业单位,一般要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  3.产出不同。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产出,主要是精神产品和教书育人、救死扶伤等公益性服务行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产出,主要是方针政策、规章和各种行政行为。  4.资金来源不同。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种情况:全部由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部分由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定额

7、或定项补助为零;行政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应当全部由财政拨款,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执法经费。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  5.工作人员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不同。行政类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其管理岗位占主体;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  行政类事业单位的范围和类型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

8、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规定,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可以分为法定行政执法主体、授权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行政执法主体。根据中央编办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认定规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主要为授权行政执法主体,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授权行使行政职权,包括执法和管理两个类别,执法类是指主要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管理类是指主要从事行政许可、日常行政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1]  国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