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案例

ID:12540852

大小:167.0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8-07-17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案例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案例案例1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德国某公司签订某商品的出口合同,数量为100吨,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在成交前,中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订后中方公司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运到德国后,该公司提出,虽有中方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镑。中方公司以合同中没有规定凭样品交货,仅规定了凭规格交货为理由,认为既然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本国某检验公司进行检验,出具

2、了所交货物的平均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向中方公司提出索赔6000镑的请求。最后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协助解决该起纠纷。由于中方公司陈述理由不充分,只得赔付一笔品质差价。案例2中方公司出口一批冷冻食品到荷兰,共计50公吨,总值16.5万西德马克,凭规格买卖。其规格为“去毛、头及内脏”。中方公司立即办理,还出示中国商检局的品质检验证书,注明本产品加工及冷冻良好,完全适合人类食用。货到目的地后,荷兰来电声称,“到货有鱼腥味,当地卫生局认为不适合人类食用,禁止出售,要求退货。赔偿全部货值的50%的损失。中方公司认为,所交货物的品质是完

3、全符合其公司正常出口标准,并且是经过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完全符合人类食用,至于其中部分带有鱼腥味,这是国际市场上中方供货的通常品质,而且中方供给荷兰公司的货物与供给欧洲其他地区的货物在品质上是相同的,其他地区都反映良好,销量逐年增加,更没有由于带鱼腥味而称之“不符合人类食用“,因此中方按合同规定供货是无可指责的,最后使对方撤回了索赔的讼诉。分析:该案的焦点在于该食物带有鱼腥味,是否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也就是对合同中品质规格条款的看法问题。此案中,双方合议的“去毛、头及内脏”属于凭规格买卖。我方交货符合合同中的规格。至于鱼腥味并不在合同规定之中,因此不能

4、说违反合同条款。对方只好强调“不适合人类食用”想以此根本否定商品的用途,以达到索赔的目的。这就成了本案争论的焦点,我方的立场观点鲜明;一是从证件上来证明,从商检局的品质证书证明,它“完全适合人类食用”;二是从实践上证明,我们的商品已销售在世界各地,为了驳斥对方“本食品不能够卖给西欧国家”的观点,抓住了这一证明其他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对方的索赔根据就不复存在了。案例3中国某公司与某国一客户签订了一项冷冻北京鸭的出口合同,规定我方向对方出口带头,无毛的一级冻北京鸭10公吨,冻鸭都必须按照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我方公司并不清楚伊斯兰教的宰法,想当然地认为只要中国

5、伊斯兰教协会出个证明就可以了,于是全部采用最科学的屠宰方法并加工速冻。然后请求出具证明。货物运到某国后,经当地卫生部门检验,发现这批鸭子是用“钳宰杀法”屠宰,不符合合同要求,为伊斯兰教习俗所不容,拒绝收货,并通报我方,或当地销毁,或将货物退回。我方只得同意退货,除了损失往返运费及销售差价之外,还要向人家表示歉意,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案例4日本公司A出售一批电视机给香港公司B,B又把这批电视机转口给泰国公司C。在日本货物到达香港时,B已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仍将原货转船直接运往泰国。但泰国公司C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有严重缺陷,因此要求退货。于是

6、香港公司B又转向日本公司A提出索赔,但遭日本公司A拒绝。问日本公司A有无权利拒赔?为什么?分析:1、A与B,B与C分别订立的两份合同是互相独立的合同。例如,英国货物买卖法(SaleofGoodsAct)第35节,在推定买方接受货物方面,有以下几点规定:(1)买方对卖方表示他已接受货物;(2)除第34节另有规定外,当货物已交付给买方,买方对货物作了任何与卖方的所有权抵触的行为,(3)或者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之后,买方留下货物,没有向卖方表示他已拒收货物。(2)B与C的权利和义务,是根据另一个合同确立的。既然C发现到货品质有严重缺陷,并及时向B提出拒收货物通知

7、,这是他们之间的合同和有关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而且C在提赔手续上是完备的。因此,B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绝理赔。至于该批货物的品质不符,其严重程度如何,C能否拒收货物并主张撤销合同,或者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这还有待双方协商解决,但C的上述权利是不能剥夺的。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可提交仲裁或诉讼处理。按上述情况来分析,本来日本公司A对这批货物的质量应当负责。但是香港公司B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出现严重失误,因而丧失了向日本公司索赔的权利。在本例中,一方面B由于对货物作出与A的所有权抵触的行为,从而使他丧失了本来可以向A主张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

8、B交货品质有严重缺陷,又使他无法推卸他必须承担对C的违约责任。案例5美国A公司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