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与霍布斯定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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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简述斯密定理、科斯定理、霍布斯定理是如何解释所有权建立的(举例分析)1、斯密定理:自愿交换的利益基础在于,交换的参与双方都有可能通过交换来增加各自利益,或者说,交换将带来一种“合作剩余”自愿交换对交易双方是互利的,因而可以增进整个社会的利益。卖主:A拥有1辆车,效用(Ua):$3000;价值(Va):$3000卖主:B拥有一定数量现金,价值(Vb):$5000B若拥有A的车,其效用(Ub):$4000假定A出价$3500,则交易的博弈结果如下:交易达成:Ua=Va=$3500;Ub=$4000,Vb=1500Ua+Ub+Vb=$9000交易未达成:Ua=Va=$3000;Ub=

2、Vb=$5000Ua+Ub=$8000交易所创造的合作剩余S=$9000-$8000=$1000交易中合作剩余的分配:Sa=$500,Sb=$5002、霍布斯定理:建立法律以使私人协议失败造成的损害达到最小程度。自然状态:财产权建立前的社会(两个农户为例)种植谷物偷得谷物被偷谷物实际消费谷物5040-108015010-4012020050-50200市民社会:建立了财产权的社会(两个农户为例)风险值剩余分享额实际消费谷物805013012050170200100300规范的霍布斯定理在不受法律框架约束的谈判中,出现威胁的可能性及威胁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在法律框架约束中的谈判。而威

3、胁的经常出现,尤其是严重威胁的出现,使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减少,或者说,使谈判濒临失败的可能性加大。从谈判过程的比较中还可以看出,对于参与谈判的双方而言(至少针对其中的一方而言),在既定法律框架内的谈判失败所导致的损害较小,而在不受法律约束的谈判中,谈判失败所造成损害更大。3、科斯定理科斯第一定理:倘若交易费用为零,无论初始的产权如何界定,都不会影响资源配置的结果。医生收入糖果商收入总收入$60-$20$40$80$60$40-$20$80(医生的纯收入=$60,糖果商纯收入$40,安装隔音板费用$20;且隔音板只有安装在诊所靠工场一恻的墙上能有效隔音。)科斯定理的引申解释(规范的科斯

4、定理)交易费用是在谈判、签约、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主要涉及到信息传递费用、监督费用、对策费用等。在现实生活中,同一个谈判过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框架中进行,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完全可能是不同的,由此所构成的障碍对私人谈判及其结果的影响也会不同。有效的法律制度安排会比相对缺乏效率的法律制度安排节省交易费用,从而减少达成私人谈判协定的障碍,有利于资源配置结果的改善。从上述两层意思的完整意义上,来说,科斯定理亦可以表述为:建立合理的法律制度以消除或减少私人协议的障碍。二、简述侵权赔偿中的“享德法则”法一经济学的侵权行为的经济理论在“享德法则”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讨论侵权的

5、赔偿问题。侵权行为的经济理论认为,无论是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的确定,还是惩罚性损害赔偿金的确定,都必须考虑到一个重要的效率原则,即通过损害赔偿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外部损害内部化,以促使人们注意遵守法定预防标准,或通过增加故意侵权行为的预期成本来减少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享德法则:B=PL其中B=责任;P=概率;L=损害BPL,责任过度亨德法则来源:在美国诉卡罗尔拖轮一案中,一位美国法官发展并形成了著名的亨德法则。这个案件是关于在纽约港停泊的一艘驳船及其装载货物所遭受的损失。有很多驳船用一根泊留绳系在几个凸式码头边。被告的一艘拖船被租用去将一只驳船拖出港口。为了松开那只驳

6、船,被告拖船上的船员救自己动手条横泊留绳,因为驳船上没有人。由于没有调整好,所以有只驳船后来活动了,并撞上另一只船,因而连同货物一起沉入水底。驳船船主以疏忽责任导致其受损为由对拖船船主起诉。被告之处驳船船主的代理人,即驳船上的船员有连带过失,因为当拖船船员在调整泊留绳时,驳船的船员不在该驳船上。若果驳船的船员当时在场,就可以保证泊留绳被调整好而不会发生事故了。 在该案的判决上,亨德法官形成了著名的亨德法则:从以前的情况看,没有一个一般原则规定当驳船船员或其他参与人员不在船上时,如果驳船冲出泊留位置而给其他船只造成伤害时,其主人应该负责。既然每只船都可能冲出泊留位置,并且如果冲出来,

7、便构成了对周围船只的一个威胁,那么船主人的责任在于防止产生伤害,它是三个变量的函数:(1)船只冲出泊位的概率;(2)如果冲出来了,其产生损害的严重性;(3)充分预防的责任。 用代数来表示:令B=责任,P=概率,L=损害,那么,责任便取决于B是否小于P乘以L,即是否BPL,那么具有过度责任,如果B=PL,那么被告不负有责任。 法官用本原则于本案,得出结论:此案中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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