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

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

ID:13272041

大小:582.00 KB

页数:110页

时间:2018-07-21

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_第1页
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_第2页
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_第3页
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_第4页
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_第5页
资源描述:

《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汇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宁委办发〔2011〕70号)要求,深入实施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以下简称“专项办”)负责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各镇街场、开发区、度假区、科工园、特别社区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第二章申报人选条件

2、第三条符合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规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国内高层次人才。第四条初创式申报人,是已经或将在我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嫁接式申报人,须担任引进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持有新设立企业30%以上的股份。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程序第五条110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行网上常年申报,每年集中评审两次。第六条申报与评审的具体程序如下:1、发布公告。根据市专项办制定的引才公告,将具体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在区内向社会公布,各镇街场、开发

3、区、度假区、科工园、特别社区及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发动。2、对接洽谈。组织拟申报人选与各镇街场、开发区、度假区、科工园、特别社区、企业进行项目洽谈,签定入园协议或拟注册协议。3、报名登记。组织申报人选登录“南京321计划”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4、资格认定。配合申报人选做好学历经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所创企业注册信息的核实等,明确进入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的人员。5、参加评审。配合申报人选做好参加市专项办组织的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及实地考察等工作。6、审定公布。根据市专项办评定结果,将资助人员名单

4、正式向社会公布。第四章政策兑现第七条区人社局按照“日常受理、集中处理、分项办理”的原则,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第八条110对入选计划的重点扶持项目,根据市财政资金拨付凭据,区财政按1:1配套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需求,区发改局(金融办)协调落实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对入选计划的扶持项目,根据市财政资金拨付凭据,区财政按1:1配套给予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根据项目需求,区发改局(金融办)协调落实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150万元的融资担保。由人才所

5、在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人才公寓,且三年内免收租金。第九条区工商局负责落实技术成果入股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经营资格可相对分离事项。第十条对从国内高校院所离岗来(在)我区创业的入选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协调其原单位为其保留三年原有身份,或由我区按事业身份集中托管其档案;三年后,可协调其回原单位工作,或由我区考核选拔,安排到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第十一条区委组织部负责配合市级主管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落实在宁高校院所教授、研究员岗位;区科技局负责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落实

6、在宁高校院所研发资源,向入选者开放,并提供相关费用补贴;区人社局负责配合市级主管部门为入选者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团,对入选者进行精细化培养,并提供导师津贴。第十二条110根据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计划相关规定,区发改局负责协调落实对社会创投机构的奖励、落实对社会创投机构的风险补偿、对社会担保机构的补贴、对入选者创办企业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并协调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第十三条区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入选项目获利之日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区留成部分给予奖励。第十四条入选者在我区购买首套自住商

7、品房时,享受南京户籍市民购房政策,并对入选者入选之日起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区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第十五条入选者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进口境内不能生产或境内能够生产、但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部分科研设备和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协调海关方面给予免税优惠,或由市、区财政各按实际纳税额50%给予补贴。第十六条区人社局负责为入选者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南京蓝卡”,协调落实相关市民待遇及特殊政策。区公安分局负责为入选者办理相应期限的居留签注、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及境外驾照换领;

8、区卫生局负责为入选者落实免费健康体检及疗养,设立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区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负责为入选者落实补充医疗保险、子女入学事项及相关补贴事宜。第十七条政策兑现工作一般应在正式受理入选者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八条本区其他政策与本细则如有类同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第五章组织保障110第十九条区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负责本实施细则总的协调工作,并按照《关于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见(试行)》,牵头组织对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