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

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

ID:13598481

大小:936.50 KB

页数:46页

时间:2018-07-23

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_第1页
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_第2页
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_第3页
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_第4页
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貳、學年度第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0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務會議會議資料中華民國101年11月29日44目次壹、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1貳、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工作報告……………………………4一、處本部…………………………………………………………………4二、生活輔導組……………………………………………………………5三、課外活動指導組………………………………………………………8四、衛生保健組……………………………………………………………10五、職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13六、僑生及陸生

2、輔導組……………………………………………………18七、學生學習中心…………………………………………………………19八、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21九、體育室…………………………………………………………………24十、軍訓室…………………………………………………………………26十一、學生輔導中心………………………………………………………29十二、服務學習中心………………………………………………………33十三、宗教輔導中心………………………………………………………34十四、中國聖職使命特色發展室…

3、………………………………………36十五、聖言會使命特色發展室……………………………………………37十六、耶穌會使命特色發展室……………………………………………39十七、進修部宗教輔導使命室……………………………………………41叁、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務會議提案…………………………………4444壹、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務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提案一】提案單位:學生事務處案由:「輔仁大學導師遴聘辦法」(下稱本辦法)第三條條文內容修正案,提請討論。說明及辦法:如前發之會議資料。決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通過條文如下-

4、修正草案原條文說明第三條各學院「院導師工作委員會」由院長召集之,委員會由院長、院導師代表、系導師代表、創辦單位代表、使命室主管組成,並得邀請院輔導教官、學生輔導中心院專責輔導老師及宗輔人員列席參與。第三條各學院「院導師工作委員會」由院長召集之,委員會由院長、院導師代表、系導師代表、創辦單位代表、使命室主管組成,並得邀請院輔導教官及宗輔人員列席參與。修改條文內容。權責單位:學生事務處執行情形:已於101.6.12.以輔校學字第1010010088號函發全校各單位,公布修正後之「輔仁大學導師遴聘辦法」全條文暨修正條文對照表。【

5、提案二】提案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案由:「輔仁大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討論。說明及辦法:如前發之會議資料。決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通過條文如下-修正草案原條文說明第一條依據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辦理。第一條(一)七十一年九月九日由內政部、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會銜發布之學校衛生保健實施辦法辦理。(二)八十七年九月十八日教育部台(87)體(一)字第87099823號函辦理。(三)九十一年二月六日總統令公佈之學校衛生法第八~十條規定辦理。因應法令依據權責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

6、組執行情形:已簽函辨理。44【提案三】提案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案由:擬修正「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部分條文,提請討論。說明及辦法:如前發之會議資料。決議:通過,送校務會議通過後,報請校長公布後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通過條文如下-修正草案原條文說明第八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情節輕重,分別記大過乙次或以上之處分:一、具有第七條第二款以下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情節較重﹔或經記過處分後仍不知悔改者。第八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情節輕重,分別記大過乙次或以上之處分:一、具有第七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情節較重﹔或經記過處分後仍不知悔

7、改者。原條文第一款規定:「具有第七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情節較重﹔或經記過處分後仍不知悔改者。」,而依據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第七條的構成要件,包含第六條各款所規定的情況(「具有第六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情節較重﹔或經記申誡處分後仍不知悔改者,……」)。因此在規範文義上,會造成學校可以依據第八條第一項,將犯下第六條規定錯誤之學生,記大過乙次或以上之處分。這樣的規定可能引起學生質疑,為何學校能有如此大的處罰裁量權。特別在大法官釋字684號解釋出現後,學生可以針對學校的獎懲提起行政爭訟;為了避免條文規定之處不夠明確,引起學生過多的質

8、疑,故希望在本條第一款,加上「第二款以下」之文字,排除將第八條規定的大過懲罰,適用到第六條各項的情況。第九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定期察看之處分:一、具有第八條第二款以下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情節較重﹔或經記大過處分後仍不知悔改者。第九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定期察看之處分:一、具有第八條各款情形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