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评选标准

特级教师评选标准

ID:14941820

大小:43.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31

特级教师评选标准_第1页
特级教师评选标准_第2页
特级教师评选标准_第3页
特级教师评选标准_第4页
特级教师评选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特级教师评选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219  发表时间:2008-6-1811:33:00]特级教师评选标准阜教人〔2008〕29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教师节前夕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师[2008]4号)的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安徽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特级教师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

2、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二、评选名额及推荐要求省分配我市评选表彰特级教师20名,其中中学(含中师、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外教育机构)11名、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9名。省直驻阜单位所属学校参加我市的评审推荐,其推荐人选不占我市指标。根据我市实际,推荐名额不再分配到县,各县市区应按照评选条件,从严掌握进行推荐。此次推荐工作要注意三个倾斜: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市教育局向省厅推荐时将遵照以下要求:各类教育机构中普通中小学不低于80%,各类人员中教师不低于80%,校园长(近3年满教学工作量的副职除外)不超过15%,专职教研员不超过5%以及45

3、岁以下人员不低于50%。三、评选条件1、年龄要求。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离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要从严控制;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2、其他条件见《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试行)。四、推荐、评选办法及程序推荐、评选特级教师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并认真按照以下办法和程序推荐、评选。1、推荐提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特级教师评选有关文件,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公平竞争。在充分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正式推荐人选名单和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要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

4、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事、财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经过全面、严格的考核,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并填写《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连同申报人的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成立“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委员会”,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选由市教育局会同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2、业务考核。省教育厅对推荐人选统一进行业务考核,并对推荐人选定的一篇论文(一部论著)组织水平鉴定。3、评审及审批。省成立“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

5、会”,负责特级教师的评审工作。经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审核、确定正式候选对象、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等程序后,评审结果将报省政府审批。经省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名单报教育部备案。五、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一)报送材料要求。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报送的材料有:1、评审推荐工作小结(包括推荐工作的组织情况、推荐方式、人员产生办法及公示情况等);2、《安徽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3、《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一式4份;4、推荐人选的个人资料(为防止资料破损,请申请人选用适当资料袋统订,并编制资料目录)。(二)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应于2008年9月15日

6、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以便集中评审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六、奖励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由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徽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会议、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特级教师的先进事迹,推广特级教师的先进经验。特级教师自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附件:1、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试行)2、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3、安徽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人事局阜阳市财政局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附件1: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试行)“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专业性的称

7、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标准。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2、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小学高级教师任现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