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

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

ID:19115786

大小:4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28

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_第1页
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_第2页
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_第3页
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_第4页
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有关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皖律协〔2012〕8号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省律协将于近期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时间   3月至5月。 二、年度考核的对象   所有执业律师(包括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都应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并评定考核等次,但执业不足一年的;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超过6个月的;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超过6个月的;上一年度因其他情形暂停执业,不宜

2、评定考核等次的;只参加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2012年新领律师执业证的不参加考核)。 三、年度考核的内容   9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2.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3.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4.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5.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6.律师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   7.律师业务档案归档

3、情况;   8.律师遵守本所规章制度情况;   9.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要求考核的其他事项。 四、考核程序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律师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律师事务所应召开全体律师大会,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意见应当送交律师本人阅签意见。   9律师事务所在完成对本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后,将考核材料

4、和所内考核结果报市律师协会审查,确定考核等次;县(区)辖律师事务所须报经县(区)主管司法局签署意见。省直律师事务所在完成本所对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后,将考核材料和所内考核结果报省律协审查,确定考核等次。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由所在地的市律师协会组织考核,在肥省直单位和监狱劳教系统公职律师、省法援中心律师,由省律师协会组织考核,并参照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考核程序进行。   五、办理年度考核应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向律师事务所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2.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

5、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3.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4.律师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信息有变动的,应当提交新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5.考核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一年度变更执业机构的律师,一律由变更后的执业机构负责考核,但在变更后的执业机构执业未满六个月的,变更前所在执业机构应当对其于本年度内在本所执业期间内的表现向变更后的执业机构提供鉴定意见。   (二)市律协向省律协提交以下材料:9   1.市律师协会2011年度律师考核工作情况报告;   2.《2011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专职)

6、花名册》(样表见附件2);   3.《2011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兼职)花名册》(样表见附件3);   4.《2011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公职)花名册》(样表见附件4);   5.《2011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公司)花名册》(样表见附件5);   6.《2011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法援)花名册》(样表见附件6);   7.《2012年新领律师执业证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9)   上述材料须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省直所向省律协提交以下材料:   1.本所2011年度律师考核工作情况报告;   2.律师参加执业年度

7、考核向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材料;   3.《2011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专职)花名册》(样表见附件2);   4.《2011年度度安徽省执业律师(兼职)花名册》(样表见附件3)9   5.《2011年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9)   上述1.3.4.5项材料须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省直所对本所考核工作须与4月10日前完成,并按照省律协安排的时间集中办理(省直所年度考核集中办理时间表见附件8)。 六、律师年度考核工作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1.有《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情形的,应暂缓其执业年度考

8、核,暂缓考核情形消失后,由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再予以审查确定考核等次。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将考核结果在当地律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未建立协会网站的,在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七日。   3.律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