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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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三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

2、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认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认定机构第五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第六条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分团委书记、辅导-10-员等担任成员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第七条以年级(或班级、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宿舍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班级、专业)人数合理配置

3、,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班级、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班级、专业)范围内公示。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设置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一)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生活状况特别困难,无直接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衣食无法保障,属于生存型困难,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2.家庭成员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或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3.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学生; 

4、4.家庭发生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 5.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无父母和无收入;6.其他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调查认为可以申请认定为经济特别困难情况。-10-(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收入,学生本人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生活处于较低的水平,完成学业有困难,属于生活型困难,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家庭多子女上学(非义务教育),缺少劳动力;2.单亲家庭且收入低; 3.父母有一方或双方下岗,或者父母有一方因病丧失劳动力; 4.家在边远山区或国家级贫困县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自然灾害而引起家庭收入大幅度减少; 

5、5.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6.家庭享受城填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其他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调查认为可以申请认定为经济困难情况。(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家庭收入低,学生本人在校的学习、生活只得到基本的经济保障,能基本完成学业,但身心综合能力发展受到限制,属于发展型困难,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收入大幅度降低;2.家有病人需要常年治疗; 3.其他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调查认为可以申请认定为经济一般困难情况。-10-第十条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应主动发现家庭经

6、济特别困难但本人没有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其纳入认定范围。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子女、孤残学生,本人未主动申报,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有相关材料证明的,可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第十一条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1.酗酒、吸烟、大吃大喝和有铺张浪费现象的;2.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3.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娱乐场所的;4.触犯国家法令政策,违反学校纪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5.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的;6.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定

7、应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第十二条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1.自行放弃下一年度认定申请的;2.自行申请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的;3.家庭经济情况有显著好转的;-10-4.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定应当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的。第四章认定程序第十三条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第十四条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年级(或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第十五条学校在向新

8、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每学年开学初,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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