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

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

ID:30466709

大小:42.74 KB

页数:51页

时间:2018-12-30

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_第1页
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_第2页
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_第3页
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_第4页
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_第5页
资源描述:

《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钟秀勇XX合同法讲义(共7篇)  第一篇文章  XX年司法考试钟秀勇民法知识点之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内容须具体确定;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

2、别:  ①根据当事人意愿,是否具有缔约目的:要约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  邀请仅仅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依据法律规定  ③是否包含了主要条款,要约包含主要条款,要约邀请并不包含主要条款。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④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但自动售货机、商品标价陈列、行驶中的出租车等

3、,其要约人便是不特定的人。  法定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例题】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3:要约的效力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非以知悉为要件要约的效力期间:4:要约的撤回:时间:须于要约到达之

4、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5:要约的撤销时间:要约到达之后、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得撤销:  《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6:要约的失效  

5、7:实质性变更  【参考法条】  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承诺  1: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承诺期限的计算  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相一致;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

6、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2:承诺的效力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的撤回: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之同时到达要约人。3:承诺迟到与承诺迟延承诺迟到:A、迟发迟到:B、效果:原则上为新要约;C、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承诺迟延:  A、未迟发而迟到:  B、

7、效果:原则上有效。  C、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因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例题】1月1日,甲向乙发出一份新书价目表;1月2日,乙发出一封订购信,订购其中一套《中国法律大全》,要求1月10日前寄到;1月3日,乙想起自己在该出版社有一位编辑朋友,曾答应将该书送自己一套,故又发信取消订购;1月5日,订购信到达甲处;1月6日,取消订购的信到达甲处,甲未予理睬,于1月7日将该书寄出;此书本应于1月10日前到达,但由于邮局的原因,于1月13日才到;乙见已超出自己所定期限,就未予理睬。甲久未见书款,遂向法院起诉。  问一,价目表的性质?  问

8、二,1月2日订购信的性质,是否生效?何时生效?  问三,1月3日取消订购信的性质,是否生效?何时生效?  问四,1月7日书寄出行为的性质?  问五,合同是否成立?本案应如何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