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犯罪的危害与我国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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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网络犯罪的现状与立法完善自计算机发明并应用互联网半个世纪后,其强大的力量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深入到世界的每个角落。技术的进步试类了生产力的极大飞跃,互联网给人们带来利益的同时,也相伴产生让人类付出痛苦的代价。网络为犯罪捉供了一个技术平台,目前利用高技术和高智慧实施的网络犯罪日益猖獗,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一直朝着尖端方向发展,成为现代社会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一样,在本质上具有刑事违法性、法益侵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但网络犯罪又冇英独特的特征。欲探究网络犯罪的危害与我国的立法完善,首先要对

2、网络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作简要概述。(-)网络犯罪的概念网络犯罪有多类定义,如行为主体以计算机及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网络安全,侵害网络资源,危害他人或社会的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称Z网络犯罪。再如,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专门知识,以计算机为工具,对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侵犯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现阶段,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犯罪对象或犯罪工具及以网络作为犯罪场所所侵害为刑法保护的法益的行为。(-)网络犯罪的特征1、犯罪主体具有智能型、低龄化。目前绝大多数网络犯罪人的年龄集中于15岁至40岁Z间,网络犯罪人

3、员一般都貝有相当高的专业技术和熟练的操作技能,这些人大部分都具有较高的智力因索,对计算机冇偏好,很多人英至可以独立设计软件程序,完成犯罪活动。2、罪行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由于网络的连接,使犯罪人具备了远程控制的功能,不再需要进入实际地域,I何且随着案件的多发,网络犯罪人的反侦查经验也曰益丰富,这样就给侦破工作制造了更大的障碍。3、跨境犯罪、管辖困难。互联网上无国界是公认准则,网络的时空压缩性技术特点,给网络屮的跨境犯罪提供了方便的技术条件。为了自身安全和逃避法律制裁,犯罪人往往采取在境外的计算机进行攻击的手段,这样使案件涉及多个

4、国家,增加了案件管辖的难度。4、传播迅速、影响广泛。网络是个开放空间,其宗旨是服务与任何人,全世界网民可以共享这个网络虚拟空间,虚拟社会因此在其上进行犯罪活动影响之广泛是难以估量的。5、危害巨大、后果严重。随着网络的发展,各行各业对网络依赖性增强,在私人领域网络也曰益成为一种生存方式。任何一个网络犯罪都可能造成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面对日益增长的网络犯罪,世界各国和地区-•直通过各种手段对计算机安全进行保护,打击相关犯罪,我国也不例外。然而,本国网络犯罪现象依旧不容乐观,智能犯罪H益狛獗的社会现状与我国刑事立法对计算机网络犯罪

5、的处罚具冇较大缺陷,都是我国不容乐观的网络犯罪现状。(-)我国网络犯罪的社会现状1、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反动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如煽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案件持续上升。2、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复制、传播色情、淫秽物品的案件十分突岀。这类案件或者利用互联网出售色青光盘,或者依靠网络组织卖淫嫖娼,或者非法提供色情网络链接,或者干脆直接设立色情网站等,作案手段不一而足。3、利用计算机网络侵犯公司财务的案件呈多发趋势。其违法犯罪的主要手段是:第一、利用计算机网络为手段,实施侵财性犯罪。第二、利用计算

6、机网络进行信用卡犯罪。第三、利用互联网进行广告诈骗,非法传销、证券欺诈。4、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案件增幅较大。这些年來,计算机病毒在我国传播感染的情况D益严重。同时,黑客的非法入侵也频频发生,被视为21世纪人类要面临的仅次于核武器、生化武器的第三大威胁。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增多。2000年以来,我国公安部门每年立案侦查此类案件数百起,另外,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著作权等违法现彖也非常严重。(二)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1、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问题。对刑事犯罪的管辖,我国刑法规定的是领域主义为主的原则。而对“领

7、域”一次刑法未做任何说明,由丁•很多犯罪都是跨国性的,许多网络犯罪涉及几个国家,刑法规定不明状况显然导致了实践中的混乱状态:一方面,司法者认为,网络空间既然不能成为“无法空间”,而这一空间在口前仍属权属尚不明确的无边无界之地,为了今后在网络犯罪的管辖问题上不自语陷入被动境地,必须严格监管这一领域,将一切网络越轨行为都纳入到自己刑法调控的范围。由于网络犯罪的无国界性、智能型以及隐蔽性,使得确定管辖权十分困难。2、网络犯罪主体范围划定的狭小。网络犯罪大多数是由自然人实施完成的,因此现行刑法基木上是将网络犯罪,特别是一些新型的以网络为

8、对彖的犯罪的主体范围限定在口然人。但从实际情况看,以单元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实施严重网络危害行为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新刑法修订前后,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单位能否成为计算机犯罪的犯罪主体的争论,以及单位可以成为计算机犯罪主体的立法建议。从司法实践中所发生的案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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